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地方各级渔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 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农渔发〔2016〕36号,以下简称《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强渔船渔具管理,改革渔机管理体制,强化渔业装备建设,鼓励引导休闲渔船和深远海养殖工船等新装备新业态规范发展,积极开展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与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海洋渔业捕捞产量逐年下降,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大幅减少,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
一、渔船数量明显减少,海洋渔业捕捞产量稳步下降
截止目前,纳入国家“双控”管理的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不含港澳流动渔船和特定水域骨干船队)共11.7万艘(其中大中型渔船5万艘、小型渔船6.7万艘)。与2015年底相比,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总数减少4.4万艘、165.7万千瓦,其中大中型减少1.5万艘、122.5万千瓦;小型减少2.8万艘、43.2万千瓦。要求2020年底达到的2万艘、150万千瓦的海洋捕捞渔船压减目标已提前实现。随着渔船数量的减少和作业方式的优化,近年来海洋捕捞产量呈稳定下降态势。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海洋捕捞水产品产量为1000.15万吨,比2015年下降43%,养捕比达到78:22,“十三五”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目标也已提前完成。
二、渔船结构明显优化,节能环保水平稳步提升
从作业类型看,资源破坏严重的作业类型渔船占比持续下降,其中拖网类渔船占比降低近10%,底拖网渔船由2334艘减为51艘,三角虎网和帆张网渔船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资源友好型渔船占比逐年提高,尤其是钓具类渔船占比增加逾145%;从船舶材质看,玻璃钢等新材料和钢质渔船占比大幅增加,分别由8%和24.6%增至22.5%和30.1%,木质渔船占比显著下降,由67.5%降为46.4%;从船龄看,渔船低龄化趋势明显,船龄10年以内的新船占比由11.7%提高到33.7%,老旧渔船占比由67.7%降为40.6%,其中限制使用的老旧渔船数量减少近半。
三、渔业装备现代化不断提升,生产事故率明显下降
通过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与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渔船数量不断下降,老旧木质渔船陆续退出,玻璃钢等新材料、新技术船舶占比增加,目前,钢质和玻璃钢渔船总计已超过6万艘,超过现有捕捞渔船总数的50%,渔船装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渔船与渔业生产安全水平也有了长足进步,渔业事故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历史低位。
“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加大力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持续降低捕捞强度,兼顾渔业产业发展与捕捞强度平衡,创新政策设计,发挥政策合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实施沿海渔民减船转产,鼓励对资源破坏严重作业方式渔船改造为拖网、张网之外的渔船;二是加强渔船消防救生设施设备与海洋宽带设备、渔船防污染等设施设备的现代化建设;三是在舟山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玻璃钢等新材料、新技术渔船试点建设;四是提升渔港、渔船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物;五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渔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合法性标签的信息化监管;六是探索研究多因素对捕捞渔船性能的影响,初步构建渔业捕捞强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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