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发布实施红树林、南流江、右江水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近年来,广西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强化政策和法治支撑,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
初冬时节,悠悠漓江水穿城而过。在桂林市漓江的干流,时常可见巫晓曦和同事忙着巡查的身影。江面巡逻、打击涉及环境破坏的违法犯罪、进村开展法治宣传……作为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漓江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多年来,巫晓曦与同事们持之以恒对漓江进行日常巡护。
“我们借助搭建的保护生态环境‘一村一辅警’工程,把漓江生态保护的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如今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巫晓曦说,为推动漓江生态保护,桂林建立市、县、乡、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完善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全力开展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专项监督。
记者日前在漓江畔看见,河水清澈见底,两岸树木苍翠。“漓江的水质清澈,与周边的喀斯特地貌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如今成为桂林一张代表性名片。”桂林市民黄岗说,市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漓江两岸的水更清、山更绿。
近年来,广西持续集聚法治力量,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等文件,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在位于北海市的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片片红树林生长正旺。北海市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完善红树林巡查管护体系,以“司法监督+行政监管+群众共管”的方式,凝聚红树林保护合力。“我们以红树林保护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北部湾生态环境治理,构建‘一岛一滩两带’(海岛、海滩、蓝色海岸带、绿色生态带)生态环境监督模式,促进北海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艳说。
为传承好“绿色接力棒”,给青山绿水搭建起“司法屏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建设美丽广西提供司法鉴定力量。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司法厅已批准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4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60人,涉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大类别6个,办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76件,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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