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围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探索创立了“一书一图三员四定五查五项制度”网格化监管新模式,织密了全区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夯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初一公里”。
一、构建“一书一图三员四定五查五项制度”监管新模式
(一)“一书”: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等突出问题,生产经营主体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作出承诺,并在农资打假、“三年行动”等宣传活动上公开签订,张贴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履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区每年签订承诺书210余份。
(二)“一图”:即网格监管体系图。统计全区所有生产经营主体,明确管理服务对象和范围,落实监管措施;按照乡镇、村和生产经营主体“三个层级”建立网格监管责任体系,在醒目位置上墙公开网格监管体系图,涵盖上下层级网格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责任区域和监管服务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姓名、职务、照片及联系电话,“主体网格”公示内容还包括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信息内容,实现监管“底数清楚”和“挂图作战”。在网格设置上,全区以乡镇、村、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和全面覆盖”原则,建立起乡镇网格、村组网格和主体网格,网格划分不漏掉每一个点位,实现“网格全覆盖”。
(三)“三员”:即监管员、检测员、协管员。落实“网格定人”标准要求,每个乡镇落实至少2名监管员、1名检测员,每个村落实1名村级协管员。全区14个乡镇共配备监管员28人,检测员14人,协管员246人,共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288人,层级和人员满足网格化管理的需要。
(四)“四定”:即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在乡镇监管网格划定上,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监管员、检测员、协管员各司其责,并将网格化监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底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每名监管员、检测员全部划定到某一责任区域,实行人员绑定区域、区域固定人员,明确监管服务范围;每个村确定1名协管员,一对一服务。在人员划分上,乡镇长为“乡镇网格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乡镇网格负责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农安工作管理人员为“乡镇网格监管员和检测员”,分别承包3–4个村;每个村1名村级协管员为“村级网格责任人”,按照当地产业布局,承包辖区内产业的协管工作;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法定代表人为“主体网格责任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其质量负责人为主体“内部质量控制员”。在责任划分上,实行“分级管理制”。“网格管理员”负责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牵头和具体承包乡镇的网格管理;“乡镇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解决辖区农产品质量突出问题;“乡镇网格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乡镇网格监管员”负责建立健全并动态管理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和日常巡查。“乡镇网格检测员”负责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村级网格责任人”负责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和信息报送等;“主体网格责任人”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内控员”负责如实记录生产档案、开展抽查检查、实施追溯管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五)“五查”:即规范监督检查方式。巡查督查常态化。采取不定期巡查、日常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投诉快查、溯源追查“五查”监管方式,对名录库主体常态化巡查,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常态化抽样检测。实时监管评价。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了智慧移动监管平台,监管任务、日常巡查、抽查检测等数据实时上传,监管环节实行闭环管理,监管过程全部透明,监管情况被实时掌握,实现监管上下贯通、便捷高效。
(六)“五项制度”:即目标考核、教育培训、抽样检测、承诺达标合格证、日常巡查等制度。通过目标考核制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通过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监管能力,建立抽样检测制度强化实时监管效能,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日常巡查与追溯管理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并对巡查检查次数、抽样次数、指导培训等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促进提升工作成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网格体系规范运行。
二、改善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一)推进乡镇标准站建设。区政府每年划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松山区14个乡镇监管服务站全部达标,实现“五有”“两室”,即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办公室和检测室。每年统一配备检测试剂耗材,保证乡镇速测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三年行动”和合格证管理要求,为部分重点生产主体配备了农残、兽残和粮食快速检测仪器,并可同时开具电子合格证。
(二)建立工作创新机制。推行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加强技术层面、政策层面教育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团队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高素质的基层网络服务队伍。落实巡查走访制度。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作为每年对不稳定因素排查的重要内容,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由网格组长组织网格人员开展“日常巡查”与“专项督查”,坚持经常性走访与集中性走访相结合,动态掌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信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级网格管理员要实时掌握责任网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动态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收集整理向上级上报。
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来,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年均巡查8次以上,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管覆盖面100%。通过“定点、定人、定责”等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形成了严密的网格管理链,环环相扣,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网络更加严密、管理责任更加压实,有力地维护了农产品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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