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甘肃实践的突破口,自2013年以来,实施以“千村美丽、万村整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改善行动,2018年起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同步启动“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一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十年努力,陇原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农村宜居水平明显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决策部署,这是对乡村建设内涵和目标的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是新时代新征程甘肃全省推进“三农”工作新的历史使命。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在全省启动实施“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副省长带队专程赴浙江、江苏考察学习“和美乡村”建设经验,研究“和美乡村”创建工作。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形成全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总体看,《甘肃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了五个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对照“和美乡村”创建标准,各地组织开展创建行动,对发展类村庄、重要交通沿线和景区周围村庄进行重点创建,成熟一个、认定一个、授牌一个。省级每年择优认定100个左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对认定授牌的“和美乡村”每个村安排200万元予以奖补,并实行动态监测。
二是分区分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不同地域、不同乡村特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区分类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和美乡村”创建分河西走廊、中部沿黄、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南部秦巴山区、甘南高原5大区域打造,突出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3类村庄,聚焦村庄美、产业兴、百姓富、治理好、乡风和、集体强6个方面进行创建,根据地域差别和村庄类型,综合各部门和市州的意见建议,差异化提出30条具体创建标准。
三是规范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创建行动,按照县级自愿申报、市州分批审核、省级评审验收、省委省政府命名奖励四个环节进行创建。已命名的“和美乡村”,若出现集体经济发展滞后、联农带富效果不佳、村“两委”及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村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取消称号并责令整改。市、县参照省级创建标准,制定各自方案,同步开展市、县层面“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做到“一村一特色、千村千面貌”。
四是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采取“综合营建”模式联动推进。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特色产业培育、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引导服务。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村民参与相关项目的实施维护和长效管理,形成政府、村民和社会力量共建、共创、共享的局面。
五是强化保障。“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同步创建、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实行动态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真正做到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凝聚强大合力。省上将建立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和美乡村”创建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完善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配套支持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保障创建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下一步,甘肃全省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将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把“和美乡村”创建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统筹开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和实际需要,组织农民主动参与,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务实抓好工作落实,在“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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