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2023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在各地举行,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举办增殖放流300余场,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8.5亿余尾。当天,农业农村部分别与浙江、四川、山东省在宁波、宜宾、威海市联合举办全国“放鱼日”活动,放流长江鲟、胭脂鱼等珍贵濒危物种95万尾和岱衢族大黄鱼、中国对虾等海洋重要经济物种600余万尾。
水生生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重要的食物蛋白来源和渔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对于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以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5000余次,放流各类水生生物800余亿尾,对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增殖放流已成为一项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放生规范管理有关要求,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重点强化增殖放流规范管理,指导各地确定了1000多家定点苗种供应单位和267个社会定点放流平台(场所),完善苗种供应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定点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要求各地加大珍贵濒危和地方特有水生生物苗种放流力度,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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