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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021-01-12 11:37:52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顾幸伟

  近年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持续推出“创新版”改革举措,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均同比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7%,投资3568.2亿元启动763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农产品贸易额逆势增长9.5%。2021年,广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完善“三农”制度和政策体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抓好五方面改革:

  抓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改革,探索富有广东特色的党管“三农”领导体制。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完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与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一体运作机制,高位谋划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二是健全实绩考核机制,通过发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良好局面。三是充分发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和推动力度;推动市县健全农村改革专班推进制度,狠抓改革落实。

  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破解城乡二元新举措。一是加强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开展承包地确权成果质量复查,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二是持续推进垦造水田,垦造水田指标由省、市、县三级按5∶1∶4分配,指标交易收入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三是全面推进拆旧复垦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乡镇建设发展,节余指标公开交易收益按5%、5%、5%、10%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镇、村、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抓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补齐乡村建设与发展“历史欠账”。一是全面推进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财政资金集中投入。二是管好用好全国首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在资金募集、投资等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三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审核重心前移。四是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参与农房改造,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生态板块,提升乡村风貌。

  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衔接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机制、资金整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政策和保障机制。二是创新扶贫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扶贫资产分级分类确权,设立扶贫资产管理公司,健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提升东西协作扶贫产品交易市场,打造“永不落幕”的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助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地区有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抓农业行政“放管服”等其他改革,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通过“取消、委托、重心下移、移出权责清单、整合”等方式,持续压减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以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龙头,采取“围点搭环”模式,着力打造集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开放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三是深入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通过“三个创建”和“八个培养”,加快运用数字技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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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