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坚持把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强村富民、锻炼培养干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同全市开展的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重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为助推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目前,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共选派在岗的第一书记807名,覆盖包括500个困难村在内的1344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经济相对薄弱村,深入开展精准帮扶。
突出“三个精准”,统筹选派干部到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统筹岗位职能、农村实际,从严从实因需选派、全面覆盖,确保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一是排查摸底精准。在各区县逐村分类摸排班子建设、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等情况,倒排确定500个困难村作为帮扶对象基础上,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组织200余家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先后两批共选派670名处级干部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兼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各区县结合分类定级工作,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倒排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经济发展相对薄弱村,有针对性选派区县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二是按需对接精准。根据单位职能、村情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单位结对、干部驻村”的方式,党群部门重点向班子软散村派驻,着力帮班子、强组织、建队伍;政法部门重点向矛盾问题突出村派驻,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平安村庄建设;经济部门重点向经济相对薄弱村派驻,大力开展产业、技术帮扶,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支持,推进强村富民。三是人员选派精准。坚持因事定岗、依岗定人,以政治素质好、工作思路清、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实为标准,从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第一书记,真正达到帮扶基层、锻炼干部的目的。对照人选标准,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确定人选、组织考察等方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能力关,确保人选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
强化“三类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聚焦帮扶任务、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培训安排、精选培训内容,狠抓第一书记集中和日常教育,为有序有效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一是强化岗前培训。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重点,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委先后举办两期第一书记岗前培训班,集中对市级单位选派的第一批342名、第二批328第一书记进行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区县以熟悉村情、了解政策、掌握方法为重点,分别举办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班,邀请纪检、组织、农委、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优秀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书记代表讲解政策、研析业务、解剖案例、传授经验。乡镇党委、政府由包村干部开展一对一培训,详细介绍村情实际、矛盾问题、制约因素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牢基础。二是强化日常培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委每年初印发关于做好全年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以推动会的形式传达部署,年中开展“互看互比互学”交流经验、分析问题,使驻村工作组能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健全并落实驻村工作组集中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实时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最新方针政策,定期学习涉农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定期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驻村干部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与村党组织其他党员一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强化示范培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委,每年举办第一书记市级示范培训班,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做好群众工作及结对帮扶有关政策等重点内容,对市级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困难村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轮训。2013年以来,共举办15期市级示范培训班,引领带动各区县开展全员轮训。
压实“三个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眼帮扶工作任务,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理顺关系为抓手,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凝聚单位支持、干部落实、乡镇配合的整体合力。一是压实第一书记责任。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实施意见》,明确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进强村富民、为民办事服务、加强基层治理、维护农村稳定等五项职责任务,指导第一书记对照职责任务和帮扶重点,结合实际逐村制定并实施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发挥引导帮促、示范带动、联络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压实帮扶单位责任。坚持“干部下到村、单位做后盾”,明确帮扶单位“一把手”责任,对驻村干部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与帮扶村“不达标、不脱钩”的联村共建责任,全力指导支持驻村干部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各项帮扶任务,有效保障资金、政策、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三是压实区县乡镇责任。各区县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既组织协调落实市级帮扶工作,又组织实施本地区帮扶工作,定期检查,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对接,负责搞好与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的协调、衔接、配合、管理、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熟悉村情、了解实际的优势,协助驻村工作组调整完善帮扶计划,推进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抓实“三项举措”,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把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落实保障作为推动项目落地、推进工作进度的重要手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惩处与奖励并举,从严从实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并实行《天津市结对帮扶困难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驻村干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四同”要求,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的贯彻落实办法的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工作走过场、走形式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从严考核督查。严格帮扶工作考核,制定并实行《天津市市级机关、市属企业事业党委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察访核验、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帮扶工作情况,做到周有情况、月有报告、季有检查、年有考核。健全结对帮扶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督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实行通报制度,持续倒逼帮扶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激励保障。注重挖掘、宣传和表彰在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三年共对51个市级帮扶单位、120个驻村工作组、300名驻村干部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注重在帮扶中考察、识别、选拔和使用干部,推动形成注重基层、注重实践的选人用人导向。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市级单位选派驻村干部中有174人获得提拔重用,充分调动和激发了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生活上关心爱护,认真落实保障政策,为每名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真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能安心、舒心、放心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