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9 11:19:20 来源:【头条号】农耕情怀 作者:
1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2018年农村土地相关政策作了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与此同时还放出了一个重磅消息:开始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2014年12月,我国正式确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即承包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广大农民,而经营权可以流转给其他种植户。这一策略拉开了新一轮“土改”的序幕。这项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使得一些长期被抛荒的土地也被广泛使用起来。
经过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实践,如今即将实行对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农村宅基地除了集体所有权不变,在保障宅基地农户的资格权的前提下,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合法买卖,城里人可以随意到农村买房了呢?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可以理解为资格权即相当于承包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相当于承包地的经营权,这也就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以后可以类似于承包地经营权一样流转。国土资源部虽然表态会“放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也不是完全放开,而是要适度,这个“适度”就体现在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还是不能开,如果这个口子放开了,就有可能出现大批量的城里人涌入农村修建别墅或私人会馆,势必会对农村现有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农民的利益难免受到侵犯。
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对农民来说有哪些好处呢?
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后,势必会盘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热度,如今大部分农民选择外出务工或者迁出,导致了部分农村宅基地的荒废,实行“三权分置”后,农民就可以利用宅基地流转增加收入。而且还能促进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宅基地作为要素要流动起来,这对农村的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目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还处于探索之中,承包地的“三权分置”的成功推广,是否能在宅基地上可行呢?如何有效规范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之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广大农友们如何看待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