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裁决书是仲裁能力、仲裁水平和仲裁质效的集中体现。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要求,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的支持指导下,中国农村杂志社、法制日报决定联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裁决书点评”征文活动,以促进各地仲裁委员会和广大仲裁员重视裁决书写作、提高裁决书写作能力,以裁决书写作水平的提升,推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发布的30个裁决书是从搜集到的500多份各地裁决书中筛选并进行技术编辑加工而成。现诚邀广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法律工作者及关心支持仲裁工作的专业人士积极进行点评,踊跃投稿。
一、投稿内容
从发布的仲裁裁决书中自由选择一个或若干个进行点评,点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裁决书格式是否规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等有关要求,对裁决书格式规范程度进行点评,并指出正确格式。
2.裁决书内容是否完整。对裁决书是否具备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必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确切等进行分析。
3.运用法律政策是否得当。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感规定,对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裁决适用法律政策是否准确、裁决结果是否得当等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4.文字是否顺畅。对裁决书整体文字水平,从用语规范、语句流畅、条理清晰程度等方面进行点评。
二、投稿要求
1.文章必须紧扣主题,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点评,对每一份裁决书的点评字数控制2000字以内;
2.文字叙述条理清晰,用语符合规范;
3.投稿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
4.严禁一稿多投,作者须保证来稿未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过;
5.文章最后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住址、电子邮件等个人详细信息;
6.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来稿请统一以word附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cjygl@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案例点评征文+文章标题”字样。
四、其他事项
30份仲裁裁决书将通过中国农村网(http://www.crnews.net/zt/nctdcb/index.html)、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Arbitration/content/2018-07/09/content_7589256.htm?node=79488)、微信公众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等渠道发布。经筛选后,优秀投稿征文将通过上述渠道或《农村经管管理》杂志予以刊登。征文结束后,将组织专家从投稿中评选出优秀点评作品予以适当奖励,并汇编成书,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承东
联系电话: 010-68250691
中国农村杂志社
2018年7月
本次活动对30个仲裁裁决书中涉及的地名、人名进行了模糊处理。处理时采用的规则如下:
一、人名选用大写英语字母代替
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
申请人以A代替,多个申请人则在A后添加数字,申请人替代结束后,亲属或者相关方也以A开头。Eg.A、A1、A2
被申请人以B代替,多个申请人则在B后添加数字,申请人替代结束后,亲属或者相关方也以B开头。Eg.B、B1、B2
2.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为Ad,多个委托代理人则在其后添加数字。Eg.Ad、Ad1、Ad2
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为Bd,多个委托代理人则在其后添加数字。Eg.Bd、Bd1、Bd2
申请方、被申请方法定代表人则为Af、Bf。多个代表则在其后添加数字。
3.第三方及证人
第三方以C代替,多个第三方则在其后添加数字。Eg.C、C1、C2
证人以D代替,多个证人则在其后添加数字。Eg.D、D1、D2
另外对于不影响案例判断,个别出现的人名采用了保留姓,略去名的方法。如王某、赵某等。
二、地名选用甲乙丙丁代替
省市区基本以某省某市某区代替。
案例中出现的镇级以下地名按照天干甲、乙、丙、丁的顺序进行代替。如某省某市甲镇乙村,某省某市甲街道乙村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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