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8日,由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在昆明举办。本届农交会以“供给改革、产业融合、绿色共享、创新发展”为主题,以现代农业成就展示、农业交流合作、农业贸易洽谈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符合“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要求的高品质农业贸易和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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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支农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积极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提升财政支农精准性

  (一)强化政策创设。资源生态保护方面,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深入实施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方面,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环京津冀10个省份实施;扩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范围,在南方水网地区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方面,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开展“粮改饲”试点,在东北地区启动粮豆轮作试点,合理确定补助标准,确保农民受益不降低;提升农业竞争力方面,启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产业融合发展典型模式和示范区,探索建立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保障机制,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些政策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推进政策改革。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性地将对农民的普惠性补贴与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特惠性补贴结合起来,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推动建立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实现了财政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是财政支农方式的重大创新。同时,推动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渔业资源养护,并积极推进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改革,调整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方式,按照“先打后补”的模式,允许规模化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免疫,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项目资金整合方面,会同财政部将过去20多项转移支付项目整合为了目前的10项;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统筹整合资金,支持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支持湖南省开展以高标准农田为平台的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贫困地区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等。简政放权方面,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推行“五到省、一挂钩”(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审批权限、管理责任、绩效管理到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通过管理机制改革,把项目的具体管理权限尽可能下放到省级。绩效管理方面,选择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选择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湖南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政策进行第三方评估。项目监督方面,在开展日常监管、重点抽查、专项审计的同时,配合财政部、发改委开展了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提出了建立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意见。

  二、推动金融支农机制创新,进一步补齐金融服务短板

  (一)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这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实现的重大政策创新,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以及北京、天津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已组建挂牌。

  (二)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农业部联合保监会、财政部下发通知,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升级改造。此次升级改造后,保险责任显著扩大,种植业保险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大幅提高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已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0%至15%;取消绝对免赔条款,同时提高了对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和绝产情形下的赔付标准;农业大省下调保险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此外,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的政策,政策实施后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将由原来的中西部40%、东部35%,逐步提高至中西部47.5%、东部52.5%,对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由点到面扩展。通过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推动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快创新财政支农投入与管理机制,探索金融支农新模式,提高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统筹配合使用的能力。近年来,试点重点支持各地开展了新疆采棉机金融租赁、气象指数保险和东北地区玉米、大豆“保险+期货”等创新实践,通过局部地区的先导性试验,为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

  (四)搭建多层次的沟通交流平台。先后6次举办金融培训、研讨班和座谈会。特别是组织召开了金融管理部门及机构参加的金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座谈会,共同发布《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行动计划》;会同保监会举办了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保险机构联合发布《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倡议书》;举办金融支农高级研讨班,通过建立有效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让金融部门与农业部门面对面沟通,增强了发展农村金融的信心,找到了相互合作的机会。此外,注重典型宣传引领,大力宣传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各级农业部门加快转变思路、树立和强化金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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