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帝庙村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滨经开区寇店镇西南部,辖舜帝庙、高沟两个自然村,总人口1690余人,耕地面积1750余亩。2017年被确定为洛阳市美丽乡村示范村。
近年来,舜帝庙村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自治、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达到乡村社会的善治,确保了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1. 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对村委会、监委会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建立了村级其他组织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组织重大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制度,强化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三级九制”工作法,经常性的了解并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成立了和舜种植专业合作社,引进了占地202亩的舜耕智慧田园农业产业园项目,村集体发展山楂、樱花、栾树等种植161亩,土地流转500亩,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加10余万元,提升了党支部为群众的服务能力。
2. 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编印成册发至全村每家每户,充分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村级事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3. 加强村民道德教育。通过每家每户把家训“晒”在家门口,时刻提醒自己和子孙,从而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传承良好家风,好的家风、民风将村民们聚拢,也将村民的心紧紧凝聚在一起。在全村持续开展了“好媳妇、好妯娌、好婆婆”“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系列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弘扬“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
4.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村民“十不准”》《乡风文明“十条”》,发挥道德评议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