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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16日开始

2020-12-16 10:18:33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郭平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12月15日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2月16日起,长江禁捕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

  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永葆其生机和活力事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战略高度,就长江“十年禁渔”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

  保持对非法捕鱼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斩断非法捕捞产业链,是确保长江禁捕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为遏制非法捕捞,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已连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

  所谓的“三无”船舶,就是没有船名船号、没有船籍港、没有船舶证书的船。马毅介绍,“三无”船舶一般都是来历不明、用途不明,体积小,管控难度大,经常违法航行、随意停靠,是违法捕捞的一个重大隐患,同时也是水上安全的重大隐患。一直以来,“三无”船舶都是沿江有关部门、地方渔政重点治理或打击的对象。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

  与此关联的是,今年长江口上海段提前禁捕以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东经122度线外侧海域捕捞强度明显加大,非法捕捞多发,严重破坏了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阻碍中华鲟、刀鲚等洄游性鱼类江海洄游通道,直接影响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恢复效果。为此,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进行了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长江口禁捕范围扩延安排和专门实施方案。根据已经发布的通告,长江口禁捕范围将向东海域扩延至东经122度15分,并专门设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区,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同的禁捕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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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