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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2017年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的通知

2017-02-20 15:22:05       来源:农业部    作者: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市发[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各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快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部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速建设进程,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构建合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政府部门做好农业品牌推进年总体设计和工作安排,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充分依靠市场手段动员要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二)部省协同,合力推进。坚持部省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工作格局。农业部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推动开展重点工作。各地农业部门主动谋划,积极参与,务求实效,并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全国共同推进、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工作局面。

  (三)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问题导向,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精准谋划,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探索模式,构建品牌发展长效机制,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多方式、多业态、多渠道推动产业发展,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顶层设计

  成立农业部农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农业品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精神,制定《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国农业品牌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

  时间安排:2017年1-5月

  (二)召开中国农业品牌发展大会

  组织召开中国农业品牌发展大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农业品牌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研究部署新时期农业品牌重点工作。同时,套开中国农业品牌发展论坛等活动,展览展示农业品牌建设成果,发布1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和1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交流分享发展和建设经验。

  时间安排:2017年1-6月

  (三)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

  根据各地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和建设情况,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认定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

  时间安排:2017年1-12月

  (四)办好农业展会

  办好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业展会,突出品牌成果展示和品牌培育创建。支持地方举办农业展会,推动开展品牌培育塑造和营销促销等活动。

  时间安排:2017年5-12月

  (五)做好品牌营销推介

  举办苹果、大米、水产品、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品牌大会,组织开展京津冀品牌农产品对接等营销推介活动。支持各地开展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品牌农产品营销促销。

  时间安排:2017年6-12月

  (六)加强农业品牌培训和宣传

  开展农业品牌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农业部门农业品牌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合作,推出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农业品牌的宣传推广。

  时间安排:2017年1-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创设,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品牌活动,加快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我部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尽快制定本地农业品牌推进年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我部。

  (三)重视宣传推广。各地要积极调动媒体资源,深入基层和企业,加强农业品牌宣传报道。充分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形成全媒体报道格局,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农业品牌推进年各项活动,提高农业品牌工作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地要注重总结农业品牌推进年的工作进展,总结农业品牌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简报信息,并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提交本地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的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月姣 白玲,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流通促进处,电话:010-59193279,59191598,传真:010-59193147,邮箱:nybscc@126.com。

  农业部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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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