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汪清县在吉林省综改办的领导下,开展了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经过两年的建设,汪清县美丽乡村试点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主要做法
规范项目程序,认真准备材料。汪清县使用延边州统一的一事一议项目标准文本作为项目审批材料,将不符合程序的项目进行严格否决,使项目程序得以规范。
严格申报制度,做好项目审批。各村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报来后,县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局对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每一个经审批的奖补项目都符合政策要求。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项目在开工前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内审,进一步保证了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
认真组织验收,确保奖补实效。为检查完成情况,成立了项目验收组对全县议成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乡镇验收阶段,由乡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县级主管部门;第二阶段是县级验收阶段,由财政局、农业局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直接到实施项目的村,直接深入到项目实施地点,认真细致地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几点启示
工作中要注意进一步加强试点村对美丽乡村项目建成效果的理解。年初申报项目的个别试点村对美丽乡村建成效果理解不彻底,美化、亮化项目申报较少,对墙角到路肩之间的空白区域重视程度不够。在项目立项之初,立项的初衷是“争取项目资金解决试点村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年美丽乡村项目立项时,其中一个试点村将大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到村自来水管网改造中去。年末检查发现项目完成情况十分不理想,一方面是自来水管网改造投入大,而建成的管网都在地下,“美化”作用有限,另一方面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需要开挖道路,而因土方工程量大、工期长,直到年底开挖的路面也没有修复,不但没有起到“美丽”效果,反而使乡村环境下降,甚至影响了当年的绿化项目和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美丽乡村项目与其他财政建设项目是有区别的,对美丽乡村项目建成效果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不能“村里缺什么就建什么”。
要端正对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思想认识。在对村干部和广大村民宣传时,要明确美丽乡村项目追求美化绿化效果并不是形象工程,而是民生工程。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重点之一是环境整治,彻底改变村容村貌,这项工作与改善民生、方便村民并不冲突。实现乡村环境洁净、有序、文明,同样能够大幅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
(作者单位:吉林省汪清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