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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丨创造透明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做好服务

 

  

  3月10日,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进入人大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阶段。15日,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将对其进行投票表决。

  10日,湖南代表团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并在下午举行分组审议。在为期一天的审议中,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我国高水平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代表们的共识。

  从法律层面进入高水平高质量对外开放

  记者注意到,多数代表认为,“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实体现了中国的对外开放,从法律层面进入高水平高质量的对外开放。

  当然,一部基本法,后续需要有大量配套的法规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廖晓军在审议中说,外商投资法重点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

  他和全国人大代表陈晋都建议,为保证外商投资法确定的基本制度和规则顺利实施,有关方尽快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与其同步实施。

  与强者为伍与强者竞争,才能自强

  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草案清晰体现了这一原则。

  陈晋在发言中说,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我国经济走向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同时,把内资企业同外资企业放到同一个平台,使用相同的规则来平等竞争,这将促使内资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化进程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清和也认为,与强者为伍,与强者竞争,才能自强,才能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外商投资法出台后,“虽然可能对国内的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但也将有力促进我国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利用境外优质资本、技术和人才。”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说。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现了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工信厅厅长曹慧泉在发言中说,空前透明的环境,对于内资企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激励。作为服务部门,要进一步创造透明、公平的法律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做好服务。

  与他持有同样观点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他表示,将认真地学习、宣传贯彻,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扩大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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