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渔业系统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全国农业工作会和中央1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渔业渔政工作,全国渔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回顾总结一年来渔业渔政工作,呈现出十大“亮点”。今天推出2018年渔业渔政工作十大亮点(四)。
海洋牧场建设进入新阶段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海洋牧场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海洋牧场建设为重点,推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召开首次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工作现场会,全方位展示海洋牧场建设新装备、新要素,理清现代海洋牧场新思路、新理念。成功举办首次海洋牧场国际展览会,全面展示海洋牧场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海洋大省山东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新模式,为全国海洋牧场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注重规划引领,明确以我国近海“一带”和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多区”为重点的海洋牧场布局。注重示范带动,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示范创建,截至2018年底,共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86个。注重规范发展,发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价办法》,加强海洋牧场后续监管。注重科技支撑,发布《海洋牧场标准体系》《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人工鱼礁资源养护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成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注重资金扶持,截至2018年底,中央财政补助16.9亿元支持70个海洋牧场建设,打造海洋牧场海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响亮名片。
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洋牧场233个,投放鱼礁超过6094万空立方米,据专家测算,每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19亿元;通过贝藻类增殖养殖,年可固碳19.4万吨、消氮1.7万吨、减磷1690吨,生态效益超过600亿元。
资源养护工作不断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等目标,制定开展生态修复、拯救濒危物种、加强生境保护等重点举措。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隆重举行,向全社会发出《保护生命长江武汉宣言》和《保护长江生物资源 共建美丽生命长江倡议书》。
加快完善渔业资源保护制度体系,首次发布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规定4月1日起黄河流域实行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禁止包括钓具在内的所有捕捞作业,填补了黄河流域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政策的空白。首次发布重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管理规定,公布带鱼、小黄鱼等15个品种最小可捕规格,规定单航次渔获物中幼鱼最高限制比例,切实加强幼鱼资源保护。
着力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旗舰物种保护,全国斑海豹保护联盟和海龟保护联盟相继成立,发布《海龟保护行动计划》,发布CITES公约附录物种国内核准目录。五部门联合开展海龟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获救助海龟28只、处理行政案件12起、移交司法案件3起。举办第九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中华白海豚保护宣传日、世界海龟日科普教育,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开展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第四届“全国放鱼日”活动在江西鄱阳湖举办,在河南、辽宁、福建、青海等省分别举办省部联办增殖放流活动,全年增殖放流苗种超过300亿尾。加强增殖放流规范管理,设立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违规通报制度,确保增殖放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