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渔业系统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全国农业工作会和中央1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渔业渔政工作,全国渔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回顾总结一年来渔业渔政工作,呈现出十大“亮点”。今天推出2018年渔业渔政工作“十大亮点”(三)。
资源总量管理取得实效
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双控”制度深入推进,减船转产工作顺利实施。全国首次渔船集中拆解活动在广东举行,转产渔民现场喜领减船补助资金。截止2018年底,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全国共完成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拆解17000余艘、压减功率100多万千瓦,分别完成“十三五”压减目标的86%和6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海洋捕捞渔船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初步遏制。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修订发布,对渔船管理和捕捞许可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启动渔船分类分区管理,实行以船长为标准的渔船分类方法,下放小型渔船“双控”指标制定权和管理权,明确以底拖网禁渔区线为界进行渔船分区作业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建造、购置、报废、船籍港管理制度。
限额捕捞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浙江浙北渔场梭子蟹、山东莱州湾海蜇、辽宁普兰店对虾、福建漳厦海域笼壶作业、广东珠江口蓝蛤限额捕捞试点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捕捞量控制、专项捕捞、定点交易、渔获物统计和监管、观察员派驻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
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启动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各地开展自查和交叉执法,聚焦禁用渔具和违规使用拖网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执法,签订渔船渔机渔具行业自律承诺书,全年清理取缔违规渔具50万余张(顶)。
1月份~11月份,水产品总产量多年来首次出现回落,全国水产品产量5375.55万吨,同比减少1.01%,其中捕捞产量1144.68万吨,同比降低5.61%,减量明显。
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
远洋渔业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处、处则必严”,对经调查核实的32家违规远洋渔业企业、59艘违规渔船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取消或暂停发生重大违规事件的5家远洋渔业企业从业资格。建立远洋渔船专家论证制度,以“公开申报、专家论证、择优批准”的方式,在部分海域适度增加船队规模。
严厉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渔业活动,妥善处置外籍渔船非法转载南极犬牙鱼案件,扣押外籍渔船“安德烈”号非法转载的南极犬牙鱼货物,组织对涉案犬牙鱼货物进行了公开拍卖,将拍卖款165万元捐给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中国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树立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
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取得突破,举办首届中国—塞拉利昂渔业混合委员会会议,举办第一届中国—坦桑尼亚桑给巴尔渔业联合委员会会议,签署首份中桑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快推进南极磷虾资源规模化开发,成功派船赴南极海域58区实施探捕。
远洋渔业履约能力不断加强,在我国参加的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大西洋金枪鱼委员会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等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中履约分数名列前茅。积极参与区域渔业组织事务,在多边机制下积极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