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清水”是洪湖市2005年最先使用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08年8月7日将“洪湖清水”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国际分类第31类。
洪湖为湖北第一大、中国第七大淡水湖泊,是全国著名湿地自然保护区,53万亩洪湖周边没有工业污染源,水质优良,有着“好水养好蟹”的生态环境。在沿湖周边两公里以内选择养殖水域,创建了10万亩原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采取“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实行“统一本地苗种化供应,统一养殖技术标准,统一品种规格,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产品销售”等方式,发展洪湖河蟹产业,取得了养大蟹、养好蟹、养精品蟹的区域公用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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