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政策

促进农村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2015-11-04 12:37:2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潘珊菊

  昨天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习近平就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7.5亿城镇常住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

  建议原文1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说明

  1亿外来常住人口加快城镇定居落户

  习近平在建议说明中指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按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9%计算,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现在,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5亿。问题是这7.5亿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

  建议稿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实中央确定的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这1亿人主要指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意义重大。从供给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对稳定劳动力供给和工资成本、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需求看,对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这个目标,既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这一目标实现。

  >>解读

  农村人进城不仅只是户口问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表示,所谓的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主要包含两类人群,第一种就是已经在城市就业的农村人口,虽然户口还未转成城镇户口,但实际上长期生活在城市,所从事的是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但由于未转移身份,是处于流动状态。第二种就是这些人的孩子,他们长期生活在城市,但没有城市户口。由于宅基地、承包土地等各种原因,他们制约了人口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刘宏斌表示,目前中国的人口城市化也不算太低,已经超过了50%,但发达国家的农业人员很少有高于50%的,一般城市化人口都在70%以上。如果不能人口城市化,劳动力就无法释放。只有人口城市化,才能更加有效地激发生产力。中国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与扩大内需、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但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有能力转移的人口,不光指户口发生了转变,实际上劳动生产方式也发生了转变,如果没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即使给了城市户口,也并非真正转变了。从目前来看,有能力的,从主观上来说,就是愿意到城市来生活。来了城市之后,还要能适应城市生产方式的需要,能转变身份,要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要有能够从事城市的各种生产的知识和技能。

  刘宏斌指出,户籍制度改革从1998年左右就已经开始,地方已经推行了很多年,为什么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城市化,实际上跟利益有关。转变户口很容易,但还涉及到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在城市工作的农村人口仍有宅基地和承包土地,这也是一种利益。如果不是农村户口了,这些就没有了。农村靠的是土地上的收益,与城市是两个不同的体系,要想消除这种障碍,就要消除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之间的隔阂,把两者打通。农民进城,可以把土地利益货币化带到城市里,让其流转起来,就可以真正变成城市人口。至于有偿转让,可以是通过某种形式进行入股,或者让别人经营,自己获利。这样才能让户口真正回归就是一个人口登记的本质,不再是为了固定城市人口的社会福利和保障等。

  刘宏斌表示,人口基础信息库,实际上已经基本具备了,共有两种体系,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表在户口登记时形成的人口数据库资源,第二种就是办理身份证时留存下来的人口信息,现在要做的是,建立一个各部门共享的数据库,需要打通各部门之间的隔阂。

  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

  □法治政府

  “十三五”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建议原文2

  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体系更加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解读

  官员为官理念和价值观要转变

  从法律体系建成,到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之间还有哪些差距?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核心要件是什么,有哪些关键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5年内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任务可谓相当艰巨。

  同时,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率先去做突破。首先,官员的为官理念和价值观要有所转变。我国官场官员在一定程度上不缺乏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而是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如果建设法治政府没有改变其价值导向,那么改革从精神上就会产生很大的阻力,将影响法治政府的如期建成。

  其次,建设法治政府最核心的是限制公权力。限制公权、保护百姓、治理社会,三者的排序不能搞错,如果排序不当,也将会影响法治政府的建设。公权力得不到约束,执法违法、执法犯法的情况就会屡禁不止,侵犯百姓利益剥夺公民权利的情形就会愈演愈烈。中央反腐思路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形成这样的体制机制和政治氛围也需要法治政府的建设推动。其中,不能腐主要就是通过法律构建制度的笼子,让公权力得到约束和限制。

  >>落点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立法工作已完成

  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称,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经如期完成。

  汪玉凯说,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只提到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也就是为法治政府搭建框架、制度,而完全建成法治政府难度非常大,挑战也很多,需要从政府公共治理入手,推动政府建设走向法治轨道。

  同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从三者的关系来看,法治政府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如果建设不好法治政府,那么对于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期待就会大打折扣,法治政府的成熟度也直接影响者社会与国家的法治化程度。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

  □军事国防

  军队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

  建议原文3

  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解读

  我军将迎来脱胎换骨的大变革

  军事专家张军社表示,未来5年军队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先是捋顺军队编队体制,逐步提高军兵种联合作战能力,实现指挥体制的扁平化,压缩地面部队力量,适当增加海空、二炮部队比例,减少指挥环节,提高指挥效率和能力。其次是加快军队武器装备现代化步伐,朝着机械化和信息化发展,在当前信息作战一体化的情况下,提高网络指挥、情报侦察一体化发展。第三是从战略角度来讲强调积极防御战略,今后还将从能力上更加注重动态防御和攻势防御,提高我军二次打击能力和常规反击作战能力。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认为,十八大以来,军队强军目标更加清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依法治军的规章制度,主要体现在政治组织、后勤装备、财政管理方面,同时,军队反腐倡廉也体现了依法治军的鲜明决心。通过树目标、转作风和定规矩等方式奠定了今后5年军队发展重心。现在和未来5年,我军将进行建军以来第二次脱胎换骨的大变革,在以积极防御为主的前提下,为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命运共同体,我军还要实施走出去战略。

  >>落点

  9·3阅兵习近平宣布将裁军30万

  今年9月3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仪式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军队将裁军30万,这次改革将涉及指挥体制、后勤支援体制。

  需要注意的是,军队不是为了减员而减员,它是体制变革以后自然形成的,和过去几次精简部队的性质不太一样,它是科学指挥体制和建构自然形成的副产品。

  裁军30万的目标虽然初步要求2017年完成,但要想形成战斗力,任务还很艰巨,新的指挥体制形成后,还需要相关机制的完善。

  未来5年核心和重心都在军队改革上,实际上就是把整个体制改革真正纳入正轨,军队真正进入常态化,可以随时应对外部挑战。

  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

加载中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cw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