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11:48:03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作者:
你在老家还有宅基地吗?
如果有,这项政策一定与你有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四大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举措对农民有啥好处?对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几何?下面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哪些税收要减免?
01 《通知》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很多农民最关注的就是这一点:宅基地确权登记不征契税啦!
所谓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是农村土地要确权登记并且发证。让农村居民也能像城市居民一样,拿到房产证。城市居民房屋交易时肯定是要交契税的。从税收理论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是要交契税的。农村集体在内部使用的话不收契税,具有很大的合理性。
02 《通知》规定: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我们正在实现土地股份化,由过去代理农村集体土地的村委会,转移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转移的过程中,土地的产权就发生了变化。按照国家的规定,是要交纳契税,也就是土地使用税。这次国家明确免契税。
03 《通知》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在农村产权改革的时候,我们需要重新确权登记,把过去不明晰的农村集体产权要收回来,也涉及到产权问题,这也是免契税的。
04 《通知》规定: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凡是涉及到产权转移,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和凭证的时候,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这一次两部门也说要免印花税。
其实,对此类税收的减免优惠,中央一直在研究和推进。去年12月底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提出,要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印发的《通知》,可以说是进一步的落实和细化。
税收优惠,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李国祥表示,国家此举有助于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保护农民的权益,堵住了农民负担加重的源头。
“这样就调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来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这样有助于激活农村资源,有助于我们农村的发展,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也有助于保护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