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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宅基地新政:缩征地、扩权能、可退出

2017-03-30 15:56:12       来源:吾谷网    作者:

  农村产权改革每年都在推进,农地圈注意到,2017年两会过后,农村宅基地将会出现这三方面的新变化:

  一、管住地方政府任性的权力之手,缩小征地范围

  原话为: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农地圈解读:

  依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新版的土地管理法审议稿已经完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悲催的是,土地管理法却没有对什么是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这个解释权给了地方政府。在现实中,公共利益被无限放大。

  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把本该属于宅基地的权利还给农民

  原话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农地圈解读:

  原来农村土地用途改变,自古华山一条路,就是收归国有。但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上,地方政府和农民本身是竞争关系,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导致本来是农民的土地结果反而给农民的补偿极低,因此引发了大量的拆迁矛盾。农地按原用途补偿,基本相当于把新媳妇按猪肉价格论斤卖的逻辑。

  中央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和对农民的不公,因此发文件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的口子,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不通过地方政府这个二道贩子,直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原话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农地圈解读:

  针对不同的情况,或许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征税: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

  停批: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退出: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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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