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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者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可否获益?

2016-10-24 17:02:2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央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而就在昨天(10号)五部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地挂钩机制的主要内容,并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

  在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表示,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表示,就目前而言,这项政策既有突破也有局限。

  马庆斌:关于人地挂钩政策,大家比较关注宅基地的相关情况。首先,该政策是以“坚持土地为集体所有”为前提条件的。另外,该政策真正落实起来,需要满足两个限制条件,一个是你要进城落户了,换句话说你要拿到了居住证或者拿到了户口,另一个就是进城落户者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就突破来讲,这是国家的一个重大福利,现在允许依法自愿地有偿退出和转让宅基地,对农民进城以后弥补进城成本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这项政策与另外一项政策相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比如我们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它基本上是一个同地、同价、同权的概念。换句话说,虽然是有农村的一部分、城里的一部分,如果这两块地空间上相邻近,那么价格上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没有完全突破这一口径,换句话说,农民进城以后可以买城市的房子,但是城里人或者另一个村的人是没有办法进这个村买房子的,这样就使得宅基地的价格可能会受限。

  马庆斌表示,未来随着相关试点的实践和社会的发展,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或转让的政策,应该会有一个更大的提升空间。

  马庆斌:我个人觉得真正按照中央城乡一体化的精神,应该是同地、同价、同权,尤其是土地这个要素,应该实现自由的、双向的、平等的流转,这是我们当时中央政策里面提出的一个亮点。但是目前来看,在制定政策中,部门可能有所考虑,就是如果现在全面放开的话,有可能出现一部分农民进城以后,他的就业能力、生活能力还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就盲目的把房子卖掉的话,以后会出现问题。这里也有一个考虑,就是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近期来讲,政策还是偏于谨慎。它还是一个试点,因为2017年咱们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改革试点会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在这个基础上会全面推开,到2020年会提出一个完善的政策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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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