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5 14:41:12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1月23日,全国人大网站公布了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有关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总体符合预期,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必须认真应对、有效解决。
大家强调,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始终坚持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内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把握主动,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确保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顺利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正确认识规划纲要实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许多出席人员指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多来,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从国内看:
1.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战略部署;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3.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下行压力有所加大。
从国际看:
1.美国单方面挑起中美经贸摩擦,并有从贸易向技术、人才、金融延伸的迹象;
2.美欧等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全面紧缩,美联储2018年4次加息,欧盟计划2019年退出宽松货币政策,其宏观政策的外溢效应将扰动全球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新兴经济体可能出现资本外流、本币贬值、汇率波动的局面,世界经济复苏进程更加艰难曲折;
3.过去10年全球主权债务增长26%,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41%,新兴经济体增长12%,如此大规模的主权债务对于世界政治经济来说是一颗“定时炸弹”。同时,全球潜在增长率也在下滑。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有足够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对标对表新时代新思想新任务,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内涵,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发展阶段重大变化,加快建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规划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
“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已进入后半程,要做好充分准备,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提前研判风险点,制定相应预案,防范国内经济调整、中美经贸摩擦、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发生叠加作用。
二、努力完成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许多出席人员指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总体良好,但也有少数目标任务未及预期,其中一些是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战略部署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项预期性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2项约束性指标,按照目前进度要按时完成的难度很大;
2.部分重点专项规划进展缓慢;
3.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中个别项目进展迟缓。
许多出席人员指出,科技创新是破解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根本途径,纲要中有关科技创新的指标和专项都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短板设立的,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并根据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发展形势,及时开展新的规划布局。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针对进展缓慢、未及预期的指标和项目,要逐项制定推进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跟踪督导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力度,力争在今后两年赶上进度。对于经过努力确实无法完成的目标任务,要实事求是作出解释说明,维护规划纲要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因环境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实施情况偏离较大的指标,应审慎稳妥地进行合理调整。
三、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要加强宏观政策的统筹协调和部门政策的协同配合,把握好政策出台和执行的时机、力度和节奏,营造公平、公开、可预期的政策体系,通过优化政策组合增强宏观调控的整体效果。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普惠性降低企业负担,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税负衡量标准,使减负力度与企业获得感相一致。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完善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培育中等收入群体,拓展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对市场影响比较大的政策出台前,应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充分论证,给相关行业和企业留有合理准备时间。
四、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许多出席人员指出,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新旧动能接续任务艰巨。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治本之策,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改善供给体系,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强化创新引领和驱动,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和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解决科技和产业“两张皮”问题,推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科技同实体经济有机结合,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不断提升产业链水平。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十三五”期间制造业比重下降过快,已经降到30%以下,工业投资增速从2012年的20%回落到2017年的3.6%,2017年新增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仅为6.4%,与其经济地位严重不匹配。要高度警觉经济“脱实向虚”、制造业“空心化”的倾向,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民营企业当前发展遇到一些困难,要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五、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范金融风险。应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在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的同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一些出席人员指出,一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部分地方PPP项目机制不健全,投资额度和预期效果都不清楚,有的地方预算内可安排资金连债务利息都无法负担。建议进一步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建立绩效和风险评估体系,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脱贫攻坚战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聚焦发力,加强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增强脱贫意志、提升造血功能,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农村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日渐凸显,现有城市贫困人口总量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体相当,而且没有土地依托,缺乏政策覆盖,各类生活刚性支出更多。建议尽快明确城市贫困人口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建立完善保障救助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乡贫困人口共同实现脱贫。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十三五”规划纲要25项主要指标中,涉及资源环境的有10项,并且都是约束性指标,必须扎扎实实推进,不折不扣完成,不能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而放松环保要求。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结合起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六、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民、藏粮于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区域发展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格局未得到有效扭转,部分指标还有分化加剧趋势。2015年至2017年,人均GDP最高的5个省份与最低的5个省份,差距从2.8倍扩大到3.2倍。有的省份内部,如珠三角与粤东西北,苏南、苏中与苏北的差距也在拉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推动深化区域合作,探索建立跨地区利益补偿和成果共享机制,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集中力量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老、幼、残”三大群体的关注和关爱,强化社会政策兜底保障功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围绕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把握好政府职能边界,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系和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体系。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激发国有企业经营活力。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促进金融回归本源、聚焦主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和能力。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共建“一带一路”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同各方一道打造国际交流合作新平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落地生根。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协调力度,支持在海外开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投资建设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就地吸引使用优秀人才、学习转化先进技术。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研究构建境外风险的识别、防控和应急体系,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协商配合,帮助“走出去”的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