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政策

怀柔出新政 促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

2018-08-22 10:34:11       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闻声,姜楠

  怀柔区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策, 主动适应新常态、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同时,区人力社保局也配套出台了《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通过二十一章九十四条细则,对如何操作运用新一轮就业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进一步统筹、整合就业资源,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

  据悉,新政从五个方面延伸、拓展和完善了现行就业政策,基本形成对各类群体全覆盖的就业政策体系。一是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二是实施精准化的就业援助政策,缓解特殊群体的就业困难。三是鼓励自主创业深化创新创业,开拓新领域引领就业转型。四是开展差异化职业技能培训,瞄准新定位提升职业素质。五是完善政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经济与就业同步发展。

  怀柔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目前执行的是2014年制定的促进就业政策。该政策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扩大了享受群体覆盖范围,在全市率先增加了创业孵化基地创建、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农村劳动力创业基础建设补贴等内容。对促进劳动力就业、补齐创新创业短板、调动用人单位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就业结构性矛盾,例如适应新兴产业劳动力少、人岗不匹配、转非安置的劳动力增多等,对就业工作造成压力。为此,在区政府指导下,怀柔区人力社保局结合实际在大量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基础上,梳理起草了新一轮就业政策,并最终由区政府审批出台。

  据介绍,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适应新形势变化。新政策立足经济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大背景,在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增加了综合保障平台服务怀柔科学城建设,推行精细化就业服务模式。二是就业政策覆盖群体扩大。将大学生、紧缺人才、占地转非劳动力、分流职工、低保对象、因照顾年迈双方父母不宜外出就业劳动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达到退休标准的人员以及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等纳入了新政策范围。同时将郊区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社作为用人单位也纳入了政策体系。三是扶持力度加大。特别是着重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通过公共管理服务岗招用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开发绿色就业岗位安排本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宜外出就业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此外,针对创业工作、差异化技能培训等内容,新政策均有明确阐述。

加载中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