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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偷捡野鸭蛋说开去(民生·民声)

2018-05-25 08:10:5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曲哲涵

  眼下,在我国公共生活中,“民不举,官不究”等处于法律规范灰色地带的事物、行为还不少,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私德”“公德”界限,梳理、完善规章制度

  万物生发、莺飞草长的时节,偏有些人为一己私利,搅扰这份美好。

  有媒体报道,不久前在北京奥森公园,加拿大女孩西蒙发现有一位老人蹚水进入小岛,从草丛中捡起了几枚鸭蛋装在塑料袋带走。她和朋友几次要求老人将野鸭蛋放回,但遭到老人拒绝。女孩将事情反映至公园管理处后,在工作人员要求下,老人才把野鸭蛋还给“鸭妈妈”。

  网友们在赞赏女孩的同时,也在留言中担忧:执着的女孩不常有,可捡鸭蛋的那些人恐怕还会去而折返、防不胜防。

  随便浏览一下互联网,类似的报道不胜枚举。公园里草地上的野菜、小区的香椿芽、广场上的白鸽、超市里的赠品、山上的野兰花……都成了一些人的盘中餐、囊中物。民不举,官不究,被旁人损两句全当耳旁风,他们为此沾沾自喜,甚至到朋友圈炫耀。更有甚者,已经不满足于占便宜,对用于节日庆典的盆花、高速路翻车滚落的货物、农民自家饲养的塘鱼……都敢顺手牵羊乃至聚众哄抢。

  法不责众,“批评教育”又不会伤筋动骨,确有个别人不知羞耻、一犯再犯。那么,有没有办法减少这些行为呢?

  “羞耻心”的养成,需要社会规则的细化。

  哪些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千百年来,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标准。我们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推崇修身养性的“私德”,并倚重熟人社会的道德评价来进行相互监督。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朝代在督促人们做“好人”方面,依然有律例可循。“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你嘴馋了,就随便捞条鱼尝尝鲜,试试看?

  公共规则、公共秩序的完善日益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议题。大到市场交易、小至邻里关系,都需要明晰利益边界,用详实的制度来保障双方的权益。邻居家的果实伸到了我家,该不该采?一旦出现纠纷,在我国多半只能通过民事调解解决,这就免不了掺入“道德”评判,制度约束缺乏刚性。而德国、意大利的民法典对此明确规定:树上的果子伸到谁家,就归谁;树根长到别人的庭院,被砍了你也没脾气。眼下,在我国公共生活中,“民不举,官不究”等处于法律规范灰色地带的事物、行为还不少,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私德”“公德”界限,梳理、完善规章制度。

  “羞耻心”的养成,需要严格执法来强化。

  闯红灯的行为有多严重?有可能令避让车辆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他人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社会生活中,每个人违规、违法行为产生影响的外部性往往是自己始料未及的,也是无法弥补的。这种情况下,仅靠批评教育或少量罚款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对这些外部性强的违规行为,应该提高整治力度。

  此外,在人手不足、监管乏力的情况下,社会管理机构不妨多采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比如,将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到公共场所,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对屡教不改的惯犯留底,作为个人诚信表现记录在案,让那些背地里侵害他人利益的贪婪小人,再去社会上伪装谦谦君子牟利时,要付出一定代价。

  此外,还要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追责。日前,某企业人员在境外食用保护动物穿山甲,被网友举报。该企业马上解聘了这名“贪食者”。群众的觉悟、律法的严肃性和企业对“良俗”的追求产生共振,迸发出强大的共建、共治能量。这样的监督,多多益善。

  “羞耻心”的养成离不开教育的感化。

  在社会德育体系中,需增加公民教育的内容,培养公民对规则的敬畏、对潜规则的鄙弃,促进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正确表达合理诉求。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守法、守则意识。

  最近,北京地铁大望路站地下通道新登了一组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有珍稀动物消失的速度、品类,有违法违规交易、食用这些动物的处罚标准和案例,引得不少乘客驻足观看,还有人拿出手机扫码了解详情。这样的普法宣传能让人更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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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