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09:40: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社评论员
春节将至,各地纷纷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帮助广大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返乡。仅上海一地,一个半月来就为农民工追回欠薪近3700万元。但也应看到,欠薪问题依然时有发生,根治这一顽疾还需继续努力。
“辛苦一年不见钱,两手空空泪汪汪”,恶意欠薪事件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发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人社部制定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明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最终目标。目标就是承诺,承诺就要兑现。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辛苦钱,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责无旁贷。
近年来治理欠薪力度不小,成效初步显现,但在一些地方,“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折射出欠薪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唯有察病情、去病灶、除病根,跳出“运动式清欠”的窠臼,既紧盯个案、严肃查处,又抓好政策落地、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方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老大难问题。
目前,欠薪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尤以建筑领域为“高发区”“重灾区”。这既与劳动用工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关,也与一些领域“算总账”的项目制运作方式有很大关系。在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才能拿到全部工程款的情况下,很多劳务公司或建筑公司往往不按月发工资,“垫款揽活”把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导致出现欠薪问题。针对这一症结,关键是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工资,且工资必须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劳动用工必须签订规范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只有这些措施真正落实了,才能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
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既抓好年终岁末的清欠工作,又加强平时的监管,着力从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惩治力度、补齐监管短板等方面综合施策。各级干部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做在前头,妥善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