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12:14:43 来源:中国之声 作者: 李海博
日前,江苏省制订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草案中首次提出“男性共同育儿假”,鼓励单位给男性陪产假的基础上再多放5天假回家带孩子。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全国不少地方政府在地方立法中都明确了男性陪产假,但大都没有制定“强制”实行的措施,目前男性陪产假在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遭遇了落地难的窘境。如何不让男性陪产假成为“纸面上的福利”?来听央广记者车丽、江苏台记者李海博的报道:
江苏省首次提出的“男性共同育儿假”,是在目前男性享有15天护理假的基础上,再增加5天假期。这获得了不少家庭点赞,更得到了宝妈们的热烈欢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妇联副主席言磊表示,“男性育儿假”如果能实施,可以分担妻子承担的特殊压力,给家庭带来更多的和睦温馨。
(言磊):“丈夫如果有陪产假或育儿假,相对天数较多的话,就能更好地对妻子进行全身心的陪伴,我想无论是对妻子,孩子,还是整个家庭来说,都是积极的影响。”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全国不少地方都在修订计划生育条例时对男性陪产假做出了具体规定。2016年新修改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性护理假从10天到20天不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则提到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但男性陪产假大多因职业不同等遭遇了一定程度的落地难。
(公众1)“大部分人要请的话都没有请到十天,大部分都是五天,或者是八天。我请了陪产假之后,就按照我的绩效扣钱了,扣了我七百多块钱。”
其实,陪产假或者男性共同育儿假本质上是“员工带薪休假”。因此在我国不少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男士在妻子面临生产时,都是“请假陪产”,不是“休陪产假”。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翼表示,“男性陪产假”重在落实,不要沦为水中月镜中花。
(张翼):“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这些单位大体上都能执行,但是在市场更加灵活、劳动力需求更加旺盛的私营部门里,存在休产假要发工资的问题。尤其农民工只有少数人才能休产假,大多数农民工都休不了产假。对男方申请陪产假,很多企业主没有接受过这个约束条款,就不愿意给员工这种福利待遇。”
在一些地方立法中明确的男性陪产假,大都是“倡导”实行,对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的约束力。江苏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赵舒阳坦言,对企业而言,男性陪产假无疑是增加了运营成本。
(赵舒阳)作为企业来说,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人员,20天时间的确有点长。尤其是企业的中层,或者说企业的技术人员,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是有影响的一个方面吧。
国家卫生计生委早在2017年初就印发了《“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奖励假的待遇保障。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曾表示,为鼓励百姓“按政策生育”,今后将加强托儿、幼儿教育的建设,并“设立男性陪产假”:
(王培安):强化妇幼保健供给,保障女性就业权利,推动各地进一步延长产假、设立陪产假的制度,研究解决群众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
目前,全世界已有70个国家为父亲提供带薪陪产假期。其中,最为“慷慨”的德国,给初为父亲的员工放14个月的带薪产假,休假工资最高可达日均工资的65%。挪威规定,父亲可以休带薪产假14周,期间平均工资为原来的90.8%。在日本,新爸爸可以在家休假52周,并获得58.4%的工资收入。
当我国跨入新时代后,已经由高速增长时期向高质量发展时期转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翼表示,政府应该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加强对企业落实陪产假的鼓励措施,避免这项陪产假成为“纸上的福利”。
(张翼):“其实,男方休陪产假时间很短,不像西方国家时间很长,一休休一年,休几个月。我国男性陪产假时间也没有那么长,如果还无法得到保障的话,那对劳动者权益没有足够的重视,还像原来那样运转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