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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宿管理细则有望明年出台   

支持农民合作社经营民宿 对民宿管理有望简化程序

2017-08-19 22:42:4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北京市民宿管理细则有望明年出台

  支持农民合作社经营民宿 对民宿管理有望简化程序

  

  张山营镇后黑龙庙村,村民张晓燕将闲置房屋改造成民宿

  

  旧县镇东龙湾村,村合作社投资经营的民宿深受游客欢迎

  “大隐于世”、“左邻右舍”、“山楂小院”,这些富有诗意的名字是近年来北京涌现出的民宿。它们源于农家乐,但档次又高于农家乐,投资主体多样,建筑风格各异,因此深受游客欢迎。不过,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现有的法律对民宿的管理却处于真空区,缺乏有效的监管。如何规范民宿的发展,让民宿的经营者和提供民宿房源的农民真正获益,正成为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8月1日起实行已有半月,该《条例》首次对民宿的概念进行界定,但民宿的具体管理细则尚未出台。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本市的民宿管理细则有望在明年制定实施。

  民宿发展趋势已经超越农家乐

  近些年,在京郊的一些农村里,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装修风格各异的院落,有的是在老院子的基础上改建的,有的则是徽式或是欧式建筑。这些院落并不是农民自住,而是用于接待游客,这就是民宿。

  那么这些民宿与之前的农家乐有什么区别呢?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解释说,传统的农家乐是以吃为主的旅游观光模式,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民宿则是以住为主的度假休闲模式,提供餐饮并不是民宿的特色。“民宿发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的农家乐,但档次要比农家乐高,而且民宿的发展趋势也已经超越农家乐。”李柏文称,民宿不再是农民提供家里的几间房子这么简单,它的内涵还包括了一种对当地生活方式和文化的体验。

  政府支持农民合作社经营民宿

  与民宿的蓬勃发展相比,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民宿进行专门的规定。北京市此次出台的《条例》,首次对民宿的概念进行界定。根据《条例》,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实际是确立了住宅性质的房屋从事住宿经营的合法性。

  同时,《条例》还明确,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其成员委托,以成员自由宅基地上对合法房屋从事民宿经营。

  北青报记者从本市多个郊区获悉,近几年各区对专业旅游合作社均进行扶持,促进其规范提升,使农民获得最大收益。

  本市对民宿管理有望简化程序

  据了解,北京的乡村民宿主要分布在怀柔、延庆、密云、房山等区。以延庆区为例,2014年起,延庆开始发展民宿,正在推进的民宿有19处,其中已开业7处,在建或即将开业的12处。这些民宿或是对空置村和空心化比较严重的村庄进行整村改造,或是对村中一些闲置和废弃的老院落进行改造。

  根据刚实施的《条例》,开展民宿经营应办理工商登记。此前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本市很多乡村民宿一直是无照经营。不过,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很多民宿经营者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位于延庆的“大隐于世”经营者张海超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提前办了旅游开发和酒店管理两个执照,“这样经营民宿就不怕没有资质了”。

  延庆区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延庆的民宿经营者都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执照,手续上是合法的,但因为目前北京的民宿管理细则尚未出台,下一步具体怎么办,如何进一步提升,地方也在等待。“但根据《条例》,旅游、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将会按照简化程序,对民宿进行管理”。

  探访

  部分民宿已预订到十月

  即使价格不菲,但很多京郊民宿经常在周末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甚至部分民宿的预订已到十月。

  鉴于民宿产业的前景,社会资本也开始投入民宿。目前本市乡村民宿的模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统一负责民宿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村民通过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获得收益。二是农村合作社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农民闲置房屋的收集和建设,聘请专业公司负责运营,村民按年头享受分红。第三种是农民作为投资主体自己投资,将家中闲置房屋进行装修,然后委托民宿经营团队管理。

  三种模式中,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民宿起步较早,目前也相对成熟,而后两种模式则相对新颖,目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昨日,北青报记者分别在延庆对后两种民宿模式进行了探访。

  40万的成本两年就能收回

  地点:延庆区张山营镇后黑龙庙村“大隐于世”

  模式:农民作为投资主体

  顺着一条平整的乡村马路进入延庆区张山营镇后黑龙庙村,村口不远处,村民张晓燕家的房子正在施工改造成为民宿,这里距离2022年北京冬奥会位于海坨山的延庆赛区只有半小时的车程,开车去北面的妫河也只有20分钟。

  这处200多平方米的小院北面是两间大床房,东面是两间榻榻米房,均带有独立洗手间,南面是烧烤台,西面有餐厅和厨房,院子里一株十多年树龄的杏树有着一片树荫,树荫旁还有沙坑和浅水池。而在半年多之前,这里还只是张晓燕家一处用来种菜和堆放杂物的闲置院落。今年年初,作为张山营当地人的张海超瞅准了后黑龙庙村的地理位置,动员村民用自己闲置的房子参与他创办的“大隐于世”民宿项目,改造为标准化经营的民宿。

  村民成为投资主体,改造装修建设平均需要村民出资40万元到50万元左右,这对多数村民来说也不是一笔能随意拿出的小数目,如何保证村民收益?张晓燕家的民宿今年9月就能对外营业,最多能入住10到12人,“我们算过了,房子闲着也是闲着,自己办农家院费心费力还不一定有客源,交给海超开民宿,装修改造要花40多万元,但开业之后一年能有20万元左右的收入,两年就能收回成本!”

  “村民用自己的房子入股,前期我们出设计,他们负担建设费用,投入使用之后,我负责活动策划、宣传推广以及日常所需的服务人员,同时保证客源,赚到的钱刨去成本我和村民五五分成,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在家就能赚钱。”张海超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有村民还有就业意愿,也可以来当“民宿管家”或者其他服务人员。

  合作社将闲置农房变身民宿

  地点:延庆区旧县镇东龙湾村“左邻右舍”

  模式:合作社作为投资主体

  延庆区旧县镇东龙湾村,三处村民闲置院落改造的民宿“左邻右舍”刚刚送走一拨客人。由于周边环境优美,这里的预订已经排到了十月。

  东龙湾村有60余户闲置房屋,这些年旁边高级汽车营地别墅区的火热让村民很是羡慕。有些村民曾用自家房子开起了农家院,但一直没有客源;今年,这些闲置房屋被村合作社打造成“左邻右舍”民宿,生意十分红火。

  这些三合院的格局都没有进行太多改动,接续上邻居家的坡屋顶,原有的隔墙上装上落地的玻璃窗,室内都保留了老房子斑驳的木制柱子和横梁,再用原木竹席搭配出休憩空间,配以简洁明快的中式陈设。院子里栽花种树打造流水景致,所有的院子还都有能够烧烤的二层露台,站在露台就能看到远山叠翠。

  “村民有房子,但是不会利用,也没有启动资金,外面的公司有渠道,但是无法跟村民对接,所以我们村组建专业合作社,与社会力量合作兴办乡村民宿,嫁接村民和企业。”村合作社社长周新军说,这样的改造耗费不菲,所需费用都是合作社来承担,村民将房子交给合作社,签订十五年的合作协议,装修运营都不用出一分钱,根据入住率所获收益按比例分成。没有闲置房屋的村民也可以来这些民宿工作,解决就业问题。

  “前三年村民与合作社是三七分成,第四年和第五年是四六分成,第五年之后都是五五分成。现在开业的三处民宿院落经营已经有半年,预计年底村民可以拿到7000多元的分成。”周新军告诉北青报记者,还有6处院落也签订了合作协议,正在进行装修,年底对外营业。(记者 李天际 董鑫)

  对话

  民宿需在服务和安全方面达标

  对话人: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

  北青报:您如何评价北京的乡村民宿?

  刘思敏:按照民宿的定义,民宿就是旅游者住在当地百姓家里,感受当地的风俗和文化。民宿是从英国的B&B(bed&breakfast)发源的,重点是住宿在民居。

  民宿应该具备两个特点,第一是要有存量的住宿资源,也就是民宿经营者的家里有多余的房子可供游客居住;第二是民居的主人参与经营,为游客提供服务。目前北京的民宿产业发展很快,但是要避免陷入误区,发展成组团化开发的伪民宿。

  北青报:对于民宿的管理,有必要向星级酒店这样的管理模式看齐吗?

  刘思敏:星级饭店和社会旅馆的标准化,首先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又需要游客登记身份证保障治安,此外还需要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保等方面达标。所以,民宿未来至少也需在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方面达到某一类标准,这样民宿的经营才能不仅合法,而且合规。

  但是民宿的门槛太高并不利于民宿的发展,用管宾馆、酒店的制度去管理民宿,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管就死的后果。民宿将来应在一系列的标准法规下接受管理,明确的管理法规会引导这个业态健康发展。消费者鉴别能力有限,若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约束,良莠不齐的民宿经营个体或产品会使消费者混淆,并扰乱市场。

  北青报:北京的民宿接下来应该怎么去发展?

  刘思敏:英国B&B本身是一个协会,有民间资质,发展很成熟,我们现在政府可以引导,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民宿自己的旅游资源、目的地的成熟程度,像北京作为一个目的地,就很成熟,有大量客源,但是北京民宿的供给不够,这时候政府就应该负起主要责任,引导民宿产业的发展。(记者 李天际  摄影 袁艺  图片制作 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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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