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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向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发出通知,重申“六不得一提高”要求,明确4个严禁

2021-04-07 10:04:0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郭平稳

  4月6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加强四个严禁: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禁涉企违规收费;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禁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

  《通知》再次重申了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也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通知》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举办“一讲两坛三会”活动中,严格审查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并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参与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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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