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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补贴安排上 31省份发力稳就业,一大波利好来了

2020-02-12 11:34:50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2日电 (万可义)就业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官方多次强调的“六稳”工作中,亦将“稳就业”置于首位。疫情之下,近期31省份多措并举,纷纷在“稳就业”方面发力。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2月5日,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明确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标准。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在地方层面上,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也成为各地方政府稳定就业的主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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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浙江省为例,该地2月10日发布相关意见,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各地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

  北京则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山西也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山西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介绍,山西此次的措施一是标准高:按照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实施返还,对同一企业而言,是普通缴费返还数额的10余倍。二是条件宽:只要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就可以申领政策红利,将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2019年度山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2%,放宽到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三是倾斜大:山西省政府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即可申领困难企业应急稳岗返还;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此外,河南、湖北、贵州、陕西、广西、青海等多个省份还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等费率

  除了返还失业保险费,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一些省份还在调整失业保险费费率方面“做文章”。

  其中,天津近期明确,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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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中新经纬 熊家丽 摄

  广东也出台措施,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广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葛国兴在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广东省失业保险平均费率为0.64%,其中用人单位平均费率在0.44%,个人费率是0.2%,为全国最低。“从2020年将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经测算,可为广东省用人单位减负约125亿元。”葛国兴还表示,2020年,广东省继续执行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预计全年可减轻广东省企业工伤保险缴费36亿元。

  开发公益特岗,鼓励就近就业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多地鼓励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群体本地就业、就近就业。

  其中,辽宁近期提出,春节假期过后,着力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更优质的线上就业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群体密切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在本地就业、就近就业,暂时尽量避开疫情高发区。做好农民工群体延迟回单位的沟通协商工作,如无法协商,产生劳动纠纷,可在疫情解除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吉林也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包括:根据疫情变化,以县为单位积极开发一些临时性扶贫特岗,优先安排暂时不能返岗的贫困人口就业;安排公益特岗5000个,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给予3至6个月的临时性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湖南表示,将结合“湘融湘爱”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疫情高发地区返乡农民工尽量延迟返城或就地就近找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成刚分析称,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可能出现一定缩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举措,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和劳动者共渡难关,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托底等,这有助于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就业总体稳定基本面没有改变

  新冠肺炎疫情会对中国的就业形势产生多大影响?对此,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给出的答案是: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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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中新经纬 董湘依 摄

  张莹在11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疫情发生之后,劳动力市场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企业开复工时间在推迟,劳动力返岗时间有所错后,湖北等疫情严重的地区、旅游餐饮等服务业和一些中小微企业也反映稳岗压力加大。与此同时,与疫情相关的行业企业缺工明显,部分招聘求职活动暂时性推迟。

  张莹指出,随着疫情的缓解和最终的战胜,企业将加快复工复产,前期积累的消费和投资将会继续释放,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会同步扩张,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她强调,有关部门将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积极帮扶有意愿的劳动者就业创业,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都阳看来,综合各方面信息判断,此次疫情的影响不会比2003年“非典”疫情更长。疫情结束后,经济活动会迅速恢复,对全年的新增就业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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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