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11:13:18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新华社记者:
在农村有一句话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我的问题是,在文明乡风建设中会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措施来切实保障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谢谢。
韩俊: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党风政风跟乡风民风是分不开的。推动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是《指导意见》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文件在这方面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如果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大摆宴席,群众是不服气的,农村风气也可能被带坏。《指导意见》对党员干部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说要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做出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是《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报备制度。各地这些年来已经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做法,有的地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承诺书,鼓励党员干部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做表率。有的地方对党员干部宴席宴请的范围和标准都规定的很细,对必须宴请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办,不能变相收受礼金,有的地方靠群众性自治组织成立移风易俗小组,抓好移风易俗的监督和落实工作,常态化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是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党内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婚事新办、丧失简办、抵制天价彩礼、孝亲敬老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发挥好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要进行相应的处理,组织部门在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时,也要注意了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相关情况,将这方面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