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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平衡好各方利益

2017-09-08 10:30:0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 李华林

  平衡好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者的利益,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任务。同时为对资金进行监管,土地收益被纳入建设用地专用账户,实现实时监管

  农地入市后,收益如何分配,各方最关心。浙江省德清县农经站站长周伟国认为,农地入市资金分配既要让老百姓得利,也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平衡好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者的利益,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任务”。

  先厘清国家和集体的。周伟国说,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价格同等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义务。德清县采取“按类别、有级差”的方式在入市出让金中提取部分增值收益调节金,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支出,以直接、间接的方式反哺给农村,收取比例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6%—48%不等。截至目前,德清县共收取3400万元调节金。

  再分清集体内部的。内部怎么分?是不是可以把钱直接分到每个人手里?周伟国说,德清县农村土地分为村民小组所有和镇、村集体所有,按所有权不同,利益分配也采用不同的方案。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出让金由村民小组直接分配,可以分到每家每户,小组按12%提取公益金。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分给个人,可以用于公共事务建设,或者追加量化股权,也可以用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收益了再进行分红,防止分光吃尽。东衡村2014年成立了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村3000人是股东,刚开始,每股只有680元,通过入市追加量化股权,现在每股增至2000多元。

  入市资金的流向关系村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对资金进行监管?周伟国说,为防止村集体私自、擅自动用入市资金,土地收益将被纳入村里的建设用地专用账户,农经站对这笔钱的一举一动进行监管。村集体要拿钱去投资,需经过村民同意,再向农经站报备,通过审核后,方可付诸实施。

  也有村集体把钱直接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支出,莫干山镇仙潭村这两年规划发展民宿,2015年将村里的4亩荒地入市,共获得110万元。村党总支书记沈连根说,这笔资金一部分用于继续平整土地,以备将来入市,另一部分用于修路、绿化、建停车场等公共事业建设,“多余的钱还可以量化入股分红,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农地入市了,土地资源盘活了,村集体经济有了长远收益,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不过,土地入市出让金还面临保值、增值难题。周伟国坦言,由于缺少好的项目,目前许多村的出让金还躺在账上睡大觉,既不能分走取尽,也无处可投。这个问题,显然靠一个村的力量难以解决。周伟国建议,在没有理想项目投资的情况下,总体上大家都希望以稳健保守办法追求保值,比如把钱借给政府,或者购买债券等。德清县常务副县长陈健认为,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方向对,改革办法就会多起来,入市改革就能顺利推进,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就能源源不断地激发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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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