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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业带动就业 让农民的地权活起来

——河南新郑市推进“家门口”的城镇化调查

2016-01-31 16:18:38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新华社记者刘金辉

  “农民的房子终于有了房产证,农民的宅基地终于被激活”。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河南新郑市(县级市)近年来围绕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新型小城镇,走出了一条产业带动就业、激活农民土地财产同时克服土地短缺的新型就地城镇化之路。

  农民“死”的宅基地变成了“活”的财产

  “我们一家四口共有240平方米的两套房,均有房产证,可抵押贷款,也可卖掉,原来‘死’的宅基地变成了活的财产。”河南新郑市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居民王宏昌最近拿到了自己的房本,他所在的鸡王村变成了潮河新城,他也成了新市民。

  现在,王宏昌出租一套房每月收租金1800元,还在集体商业用房中占20平方米,集体收益用于支付养老金、医保、水费、物业费等,剩余的还可以分红。王宏昌和妻子在周边企业打工,每月两人的工资加起来近5000元。变为新市民后,他的生活成本没有增加,财产收入却增加了一大部分。

  几年前,鸡王村周边建了几家大型钢材市场,村民们都来这里上班。为了引进新的项目,政府对鸡王村进行拆迁改造,并将原来的集体建设用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土地实现了集约化,又引进了机电城和商贸物流城项目,能容纳上万人就业,带动了周边三个村庄的拆迁,一个上万人的潮河新城即将拔地而起。

  新郑市正在推行将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给农民的安置房办房产证,节约出来的地作为集体收益分红。

  “这样,农民的‘老三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权都有了保障,而且可‘随身携带’,原来宅基地是死的,无法流通,现在有了房产证变成了活的财产,可抵押贷款做生意,解决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新郑市委书记王广国说。

  围绕产业做文章 实现新市民持续就业

  农民进城,宅基地和承包地是牵挂,就业则是保障。新郑市能够实现就地城镇化的前提是产业的发展,从而使新市民能够实现持续的就业,唯有此,农民转市民的成本才能由集体、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才能保障不增加农民负担。

  56岁的新郑市薛店镇常刘社区居民常书松在2010年10月以前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如今他是社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职工,他家的瓦房拆迁后,他在社区6层小楼上分了两套136平方米的房子和2个50平方米的车库,两个儿子一人一套,他的大儿子在附近的雏鹰农牧上班,二儿子在雪花啤酒厂上班。

  常书松除了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外,每年还可以获得集体收益分红和土地流转租金,医保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也由集体或政府承担,并实现了12年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就业、看病、养老都有了保障,心里有底。”常书松说。

  如今户口本上已去掉“农业户口”的常书松变市民得益于其周边中原食品工业园的发展,目前该工业园已有80多家企业入驻,常刘社区80%的居民都在这里工作,彻底实现了“家门口的城镇化”。

  “如果不在产业集聚的地方搞城镇化而是强行逼农民上楼,那就不能保证持续性的就业,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回迁现象。”新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副主任杨伟杰说。

  创新模式解决城镇化中的土地、资金等问题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资金短缺、土地指标少等往往成为障碍,新郑市在推进小城镇化的过程中同样遇到过,并通过金融创新、集约土地等做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新郑市组建两家资产分别为240亿和130亿的投融资平台,将国有的管网、楼宇、林权等全部颁证确权,放入两个平台公司作为资本;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采用BT、BOT、土地预约、发行城投债等融资方式,通过少量的政府财政投入激发社会存量资本。

  在推动就地城镇化的过程中,新郑市通过建设大型社区能够将农村原有的集体建设用地节约出来一部分,用于发展产业,还可以将耕地用于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土地附加值,增加就业,例如位于薛店镇的君源生态农业产业园和好想你生态农业园,能够解决800多人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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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