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话题与事件

鲁西南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掠影

2015-12-15 11:21:0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记者付 姓 李春艳

  走进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北僧台佛桃专业合作社1200亩桃基地,桃树葱郁繁茂,北僧台村党支部书记兼合作社理事长阴法坤望着连成片的桃树向记者介绍说:“最早的300亩桃树已见效益了,亩收入能达到一万元以上,以土地入股的社员,除了保底分红外,还能拿到二次分红。”

  近年来,山东济宁、泰安两地大力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当地能人、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涌现出一批像北僧台佛桃专业合作社的新型经营主体。他们通过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等方式,在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土地效益、带动农户致富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能人带动+政府扶持

  富民提效双丰收

  在邹城市尚官村,提起周传荣,村民们都夸她太能干了,一个女人,把271亩家庭农场经营得风生水起,确实很不容易。除了固定用工三人外,在农忙时节,她还聘用当地农民来农场打工,从未拖欠过工资。对于大家的交口称赞,周传荣不好意思地笑了,她说,能有今天,自己倾注的心血汗水自不用说,可她更感激政府对她的支持和帮助。

  放眼望去,周传荣的尚官家庭农场内,沟渠、灌溉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她说:“这地下灌溉管道是济宁市水利局铺设的,智能变压器也是政府扶持建的,农机具也有40%的补贴,多亏了政府的扶持,要不然资金压力很大。”农场成立至今两年,周传荣盘算着说,自己挣的钱都比在县城上班的儿子多呢,“他的工资还没我零头多呢。”说起未来的打算,周传荣信心满满:扩大到1000亩没问题。

  由能人带动领办家庭农场,近年来已成为邹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一个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如何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促使其健康规范发展,是济宁市近年来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济宁市农委经管处主任孙德强说,除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外,金融扶持也日渐提上了日程。

  邹城市众友家庭农场流转周边村民的400余亩土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和大豆,农场主孔祥友说,土地租金和购置种、割、收的设备等资金缺口很大,曾让他一筹莫展。不过这几年,他表示完全不用太发愁了。

  据孙德强介绍,为了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去年济宁市农业委员会与中国邮政储银行济宁市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并制定了为1000户农户(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1亿元以上信贷支持的工作目标。乘着政策的“东风”,孔祥友贷到了30万元,缓解了资金压力。

  村支书领路  村民集体共受益

  “我们合作社收购社员的核桃每斤高于市场价0.2-0.5元,最近这三年每年都能给社员分红1.2万-1.3万元,现在社员都不想退社呢。”肥城市仪阳镇王南阳村党支部书记兼金东庄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兆华高兴地对记者说。他领办的合作社让村民们尝到了致富的“甜头”。

  泰安市经管站副站长陈挺说,一些村集体的带头人,他们头脑灵活,有农民情怀,通过领办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发展现代农业,让周边的农民腰包鼓了起来。正是抓住了这个特点,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中,泰安市积极引导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合作社。 据统计,泰安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6291家,其中,由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684家,占总数的10.9%。

  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在王兆华看来,虽然初衷都是带领村民致富,可刚成立时,老百姓并不一定认可、相信你。有了优势产业,但只靠大家伙零散经营,显然无法发挥优势,必须得抱团闯市场才能见效益。可对广大村民来说,“他们吃亏就吃亏在这里,缺乏经营理念” 。这时候怎么办?“就得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凭着多年在村里积累的威望,让大家伙信任你,愿意跟着你干。”王兆华说。为了吸引村民加入合作社,王兆华的合作社规定,要最大限度让利给社员。“如果青皮核桃收购价是2.1元/斤,合作社就按2.4元/斤成交,那多出的0.3元就留在社员的成员账户上,等退社时再返还,这样经过几年发展,社员见到分红了,加入合作社的人也多了,现在已经300多人了。”王兆华颇有心得地说,只有让老百姓看到入社的实惠,他们才能放下顾虑心甘情愿加入。

  近年来,许多地方在相继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东平,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井立义感慨道,土地股份合作社没有村干部“操心”,想办起来确实困难。

  东平县西沟流村三面环山,粮食只能靠天收,农民增收困难。早在2009年党支部书记李保全就提出,要想带领农民致富,只能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当时村民对土地流转并不认可,我们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光开会就开了几十次,终于让村民同意以土地入股,将耕地集中起来发展林果产业。”李保全说。

  农业项目前期投入很大,李保全找到了本村在河北经营公司的一位生意人,由公司为合作社投入了1700多万元的资金,每年按比例与合作社分配利润。合作社则负责824亩耕地樱桃和800亩山地石榴的种植、管理,农户以土地入股,每年除了保底分红700元/亩外,年终还可按照股份拿到二次分红。李保全笑着说:“2013年3月份我们移栽了石榴,今年收获了2万斤,保守预计一亩地也能赚到2万。”

  东平县另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理事长孙庆元,同时也是安村党支部书记,从这位山东省人大代表身上,记者感受到了他极强的组织力和敏锐的市场头脑。据孙庆元介绍,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年,全村1271亩耕地,2个小时之内就有648亩加入了股份合作社。第二年,全村除了113.4亩的自留地外,所有的土地都入股合作社。

  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为什么这么高?孙庆元将其归纳为“算好三笔账”,即要算好土地、农民、村集体的增收账。在他看来,村庄要富,首先要改变传统的种植结构,“再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只能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富不了。”现在合作社主要种植中药材和大棚蔬菜,由于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全村350个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得到了解决。据保守估算,2015年入股后的农民每人可增加收入1万元。

  合作社的发展让村集体也跟着受益。2012年,村“两委”决定将243亩属于集体资产的土地也入股合作社。“在2011年时,村集体还欠债24万元,2012年就盈利137万,2013年盈利更是增加到503万元。”孙庆元高兴地说。

  “之所以注重引领村支书领办创办合作社,就是由于村支书根植农村,了解熟悉农村实际发展现状,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样,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会更有成效”。陈挺由衷说道。

加载中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