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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农田”不能缺位

2018-10-27 16:48:4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林超 周楠 秦宏 白明山 蔡馨逸

  农民、合作社、农药经营者、农药生产者、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到底谁该为农田废弃物负主要责任?

  这个问题,在2017年之前没有答案。2017年初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首次提出:“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责任主体明确了,但各地基层认为这项法规缺少细则,难以落地、难以操作、难以实现。

  “口头上讲得很多,文件也下了一堆,但是没有具体政策,没有可参考的模板。”福建省福鼎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王怀震说,按要求,农药店、农业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回收桶,农药生产厂家有义务去回收,但由于缺少可操作的细则和强制措施,现在还没有农药经营者因为没尽到回收义务而受到处罚。

  福鼎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股副股长周甲艺说,与其他危险废物相比,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较为分散、品种五花八门、常与生活垃圾混合,要让每个农药厂家挨家挨户收集,不具备可操作性。

  “基层操作中往往‘法不责众’,如果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一发现回收不到位就处罚企业,恐怕所有农药生产企业都会被罚得很惨。”湖南省岳阳市一名农业干部说。

  部门之间的权责衔接不畅,使这一系列现实问题更难解决。按规定,农药包装废弃物散落在田间的“前期管理”归口农业部门,收集以后的管理归口环保部门,两部门之间如何衔接,规定比较模糊。

  农业干部认为,环保部门负责的后期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农药经营者收集农药废弃包装的积极性。环保干部则认为,农业部门的前期收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部门之间的推诿,根本原因还是不够重视。重视的地方,自己出钱、出政策推进工作;不重视的地方,就坐等国家出台细则。”一位长期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的专家坦言。

  原环保部、原农业部等多个国家部门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2015年初和2017年底两次公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至今还没有下文。在基层对政策细则的苦盼中,农田“生态炸弹”仍在日复一日地累积。

  在采访中,记者也看到了值得欣喜一面。比如福建、浙江、广东等省份,先后提出了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福建省正在研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试点方案,新方案将强调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分阶段逐步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难题。

  接受记者采访的农业、环保部门基层干部普遍认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美丽农田”不能缺位。这个课题复杂、紧要,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杜绝“等靠要”心态,主动作为,结合地方实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主管部门也应尽早细化责任机制,完善激励、处罚措施,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督促多部门加强联动,合力拆解农田里的“生态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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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