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6:00:34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花照顺 王焕之
自2008年开始,山东省潍坊市借鉴江浙等地先进经验,选取奎文区、昌乐县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先期试点成功基础上,2017年潍坊市全面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据统计,2017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达到13.4亿元,同比增长14.5%。农民也从集体资产收入中得到了红利,全市成员股东分红金额达到1.47亿元。
健全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抓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改革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形成了全社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多次到江浙一带、上海市闵行区以及山东省的青岛市、德州市,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寻标对标和考察学习。通过举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对县、镇、村三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力。二是抓配档管理。通过倒排工期,明确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三是抓政策指导。结合实际,出台了工作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实施细则、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资产量化方案等,很好地指导了改革工作的开展。四是抓督导检查。将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列入了科学发展考核,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聚焦难点焦点,规范工作程序。把清产核资和成员资格认定作为改革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在清产核资上,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数额较大和情况比较复杂的村还聘请了专业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在成员资格认定上,结合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以及与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等,以县为单位制定了指导意见,以村为单位制定了成员资格认定办法,然后逐人对照办法进行身份确认。为做到程序合规、步骤严谨,潍坊市严格了工作程序,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一是实施逐级报批制度。凡改革涉及的事项,都必须履行村级请示、镇街审查、县级批复的程序,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二是严格民主议事制度。改革的每一步工作都必须履行村“两委”会议集体议决、广泛征询民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程序。三是实行公告公示制度。改革的每一阶段都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成员公示,从全市的改革看,对改革决定、清产核资结果、成员资格认定结果、股权量化方案、法人治理结构等,都进行了公示告知,接受质询和监督。四是实行重大事项公决制度。主要是对一些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而改革中又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提交成员大会公开表决的形式决定,充分行使成员的权利。
把握主要环节,严格操作管理。一是股权设置上,原则上不设集体股。据统计,全市有94.8%的村只设个人股,资产全部量化到成员;5.2%的村集体股和个人股并存,集体保留了不超过30%的股份。二是股份配置上,绝大部分地方采用了一人一股制,极少数村结合农龄(贡献)配股。三是资产量化上,总的要求是经营性净资产实行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对其他资产的量化尊重农民意愿。据统计,量化经营性资产的村占68%,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全部量化的村占32%。四是股权管理上,大部分县市区按户发放股权证,少数地方按成员发放股权证。全市实行静态管理的村占90.4%;实行动态管理的村占9.6%。五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上,净资产较多的村改革后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经济专业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净资产特别多的个别村注册登记了股份制公司,对无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村,只按成员配股,不量化金额。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农村经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