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20:27:13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李若凡
河南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与往年相比,今年夏粮收购政策有不少新的变化,农民朋友卖粮需要注意有关新情况。
1、托市收购质量等级提高
夏粮收购既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又关系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河南省小麦种植面积达8200万亩,其中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40万亩。目前河南省小麦正从南向北收割,整体粮情良好,启动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条件成熟。但在收获期间,豫南部分地区出现连阴雨天气,影响局部地区的小麦品质品相,对新粮上市价格形成了下压态势。此外,随着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农民增收面临较大压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稻谷和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对最低收购执行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今年预案中最为直观的变化是收购价格下调、收购质量等级提高;三等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下调0.03元/斤,为1.15元/斤;最低价收购粮食质量标准为当年生产且符合国家三等及以上的小麦;四等及以下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1.15元/斤
三等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下调0.03元/斤,为1.15元/斤
2、呕吐毒素超标需封存
据悉,今年河南省收储库点要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加强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小麦检测项目为呕吐毒素)。在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配备到位前,不得启动收购。收储库点每入仓500吨,要进行一次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收储库点要立即停收并报告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若仍检测不合格,则由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封存,等验收后按国家预案有关规定处置。
会议指出,按照新修订的预案要求,对重金属和真菌毒素超标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麦,各级政府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进行处置。最低收购价粮食验收中如发现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应划转给地方政府处置;在库存检查中、其他质量检验中或出库时发现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的,由收储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且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3、确保农民“粮出手、钱到手”
据悉,今年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信贷支持收购数量约220亿斤,其中托市收购140亿斤、储备轮换收购20亿斤、市场化收购60亿斤。该分行对夏粮收购企业核定授信额度为500亿元,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420亿元、地方储备粮贷款企业11.7亿元、市场化收购企业68.3亿元。目前,已安排夏粮收购资金400亿元。随着收购的开展,该分行将根据需要随时向总行申请追加贷款规模,实现“钱等粮”,切实保证农民“粮出手,钱到手”。
同时,为避免托市收购启动前的空档期和托市收购停止后发生“卖粮难”问题,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将择优支持市场占有率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的优质企业,支持其扩大市场收购份额,防止“卖粮难”和“打白条”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