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11:39:5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闫一菲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指出,要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做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要坚持分类保障,因贫施策,精准发力,使贫困群众真正脱贫致富;要坚持资源统筹,分工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方案》提出,我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总体目标是:要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构筑“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任务,为同步小康建设夯实基础。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标准、对象、程序、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同期全省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到2019年,实现全省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和扶贫成果,实现贫困群众同步迈入小康。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重点任务。在统筹协调方面,提出“十三五”期间,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使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同期全省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在对象衔接方面,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群众,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能够获得相应的救助帮扶;在工作机制衔接方面,提出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在其他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衔接方面,提出要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做好农村困难群众脱贫帮扶工作。(记者 闫一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