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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子女“赡养制”助推老年贫困户顺利脱贫

2018-11-19 10:11:23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 辉 石宝玲

  

  山西省垣曲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针对老年贫困户普遍身体素质差、生产能力弱、创收效益低、脱贫致富难等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了“83183”子女赡养制。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共有老年贫困户3130户、4846人与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占到了全县老年贫困户的83.49%,使这部分老年贫困户实现了顺利脱贫。

  所谓的“83183”子女赡养制,即摸清八个底数,倾听三方声音,突出一个核心,明确八项内容,建立三个机制。

  “摸清八个底数”就是乡村两级干部走村入户开展摸底工作,一是摸清各村60岁以上老年人的底数;二是摸清老年人“一口人、两口人”户口的底数;三是摸清老年人中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底数;四是摸清在村内居住的、不在村内居住的底数;五是摸清和儿女共同居住、未共同居住的底数;六是摸清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底数;七是摸清老年人子女有无赡养能力的底数;八是摸清50岁以上自身无劳动力需要赡养的人员底数。通过走访排查,全面吃透了情况,掌握了到底哪些人需要照料,是需要经济上、生活上还是精神上的照料,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在摸底过程中进行了深入宣传发动,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倾听三方声音”就是采取“两上两下一公示”方法,广泛征求乡村干部、村中老年人、老年人子女三方面对于本乡镇制定的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监督制度等内容的意见建议。“一上”是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征求成员意见,统一思想;“一下”是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征求意见,完善制度;“二上”是征求乡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的意见,确保始终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二下”是乡村两级干部针对上述内容到一家一户面对面征求老人及其子女的意见建议,开展深入宣传动员;“一公示”就是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在全村进行公示后开始实施。

  “突出一个核心”就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对子女赡养工作负总责,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子女赡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全村选择党员和村贤中选择济条件较好、热心公益、乐善好施、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成立孝善协会,负责子女赡养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孝善协会在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每月党员大会向支部汇报情况,他们既是宣传员和服务员,又是调解员和监督员,最大程度体现了党建引领、村民自治的原则。

  “明确八项内容”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见建议,将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了赡养费金额、吃饭、穿衣、安全住房、看病费用以及生活照料、定期探望、精神需求等八项内容。要求每户子女每月要付给每位老人200元的赡养费,由孝善养老协会统一收缴、统一发放,在确保贫困老年人达到赡养脱贫的同时,全方位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每一位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建立三个机制”就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三个长效机制。一是承诺约束机制,支村两委组织赡养人、被赡养人、监督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各方义务职责,由赡养人做出承诺,被赡养人和支村两委各执一份,对赡养人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二是专人监督机制,村内孝善养老协会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员包人包户,每月定期到被赡养人家中了解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同时,监督人还要督促赡养人落实义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家庭成员的矛盾导致赡养责任扯皮;三是奖惩激励机制,村内设置公示栏,子女落实赡养义务情况每月一公示;对赡养义务落实较好的子女,在全村进行表彰,每半年评比先进典型并给予100-500元物质奖励;对主观原因履行赡养义务不到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拒不支付赡养费的,协会建议支村两委取消其享受的一切国家补助,转发给其老人;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引导全社会造浓了敬老、爱老的文明新风尚,形成了“德孝之花”处处开的和谐新局面,确保了老年贫困户应养尽养、顺利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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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