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14:02:48 来源:瞭望 作者:
2008年以来,山东通过逐步推进“两区同建”(即农村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新型城镇化模式,让农民在社区居住,在附近园区上班,生产生活方式同步变化,使农民千百年来“过上城里人生活”的梦想成为现实。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山东不少地方的“两区同建”实践较好解决了“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等传统农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普遍面临的三个难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不过,部分受访者认为,在“两区同建”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待破解,比如少数反对“上楼”农民利益如何保障,农民购房经济压力较大如何解决,土地指标受限如何化解等,值得关注。
80%的农民赞成“上楼”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来到德州市陵城区五李社区居民李成儒居住的二层小楼时,他刚刚吃完了午饭,正吹着空调准备睡午觉。“实话实说,刚开始我反对农民‘上楼’,觉得太不现实。2011年底,社区第一批楼房建好了,当看到别人已住上干净敞亮的楼房,而自家还是又脏又乱的平房时,我的想法一下子就变了,通过向村里积极申请,我在2013年也住上了楼房。”李成儒说。
2014年5月,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肖寺社区建成了22栋住宅楼、86间沿街商铺,目前已有300多户农民入住,霍长东就是其中之一。“要说住楼房好还是住平房好,我觉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就拿上厕所来说,以前住平房用的是旱厕,一到夏天蚊蝇满天飞,只能一手拿蚊香、一手拿蒲扇,手纸塞到口袋里。现在用的是抽水马桶,哪里看得见一个蚊子苍蝇?”霍长东说。
禹城市市中街道党委副书记杨涛告诉记者,在缴纳楼房定金的前夜,许多农民拿着马扎被褥,带着啤酒小菜,在社区门口排起了长队彻夜等待,这从一个侧面也能看出农民对于“上楼”的真实态度。
除德州外,临沂、菏泽、济宁等地近年来也在推行新型城镇化。临沂市临港区厉家寨村村民厉月生告诉记者,农民祖祖辈辈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做梦都想着能“跳出农门,迈进城门”。“在我看来,只要满足经济收入上得去、社区配套设施完善、搬迁过程中利益不受损这三个条件,农民都愿意‘上楼’。”
那么,有没有农民不愿意“上楼”呢?还是有,夏津县齐庄村村民齐玉田就是其中之一。齐玉田告诉记者,虽然搬进了楼房,但他并不情愿。原先居住的平房有180多平方米,还有个院子,拆迁后换了一套75平方米的楼房、20多平方米的车库,并且又搭上了6000元钱。
记者近日随机走访了山东德州、临沂、菏泽、济宁等地的30多个村庄、上百名农民,发现愿意“上楼”的农民较多,不愿意的较少。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山东一些基层干部向记者证实,在最初征求意见时,农民对“上楼”的态度大致符合“二八规律”,即80%的农民赞成“上楼”,包括青壮年农民、有城市生活经历农民、较高学历农民、富裕农民等群体;20%农民不赞成,包括老弱病残农民、收入较低农民等群体。一般情况下,只要保障措施得力,再通过宣传发动、典型示范、物质奖励等措施,不赞成的20%中多数农民还能转化成拥护或者中立。
农民“过上城里人生活”
“两区同建”模式创始于山东德州,当地有这样一段顺口溜来形容“两区同建”:“过去是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衣食住行不如意,春种夏收汗水流;现在是搬进社区住进楼,水电气暖不用愁,就近打工挣票子,美好生活才开头。”
对于德州市齐河县宣章社区居民张宪香来说,这段顺口溜就是近年来生活变化的真实写照。张宪香不仅已经住进了楼房,还在家附近的美东农业科技集团公司工作,每月收入2600元。
在德州,像张宪香这样“居住在楼房,工作在家旁”的农户还有很多。据统计,德州市已建和在建的农村新型社区有418个,同步建设农村产业园区876个,已有40万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
“现在社区的条件和城里差不多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有,水、电、暖、气全通了不说,上学、看病、办事也能‘不出村’,比如以前报销新农合要去镇上,现在在社区卫生院就能办理了。”德州市临邑县苗屯社区居民张作洪说。
近年来,山东不少地方学习借鉴德州做法,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步推行“两区同建”。走进菏泽市鄄城县红船镇红船村可以看见,居民小区楼房建设整齐美观,仿佛置身于一座环境优美的“园林城市”之中,马路两侧还有木材加工、建陶、农资、物流等多家企业和商户。
5年之前,临沂市临港区还是一个偏远落后的纯农业区,而如今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一座现代产业新城已拔地而起。“我在企业上班,每月工资4000多元,土地流转出去还有一部分收益,生活跟城里没两样。”厉月生说。
传统农区城镇化难题迎刃而解
“‘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是我国传统农区新型城镇化普遍面临的三个难题,山东一些地方‘两区同建’实践,作出了回答。”山东省委农工办主任王泽厚说。
首先,“地从哪里来”。以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李官社区为例,共180户居民,原村庄占地490亩。2010年开始“两区同建”后,建成180栋224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占地120亩,腾出土地370亩。
李官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德宝解释说,由县里先行批复用地指标用于建设新社区,建好后再将原有村庄拆除,整理出来的部分土地用于归还用地指标。
王泽厚认为,山东有近2000万户农民,村庄占地2000万亩,如果全部改造完,村庄用地1000万亩就够了,仅为现有村庄面积的一半,即使改造50%的村,也可节省500万亩土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山东完全可以在不新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基本实现城镇化。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相比于“地从哪里来”,解决“钱从哪里来”较为困难,德州齐河等地的做法有一定借鉴意义。梁德宝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新社区建设共花费4000余万元,其中每户农民自筹6.5万元,180户合计1170万元;按照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旧村复垦净增土地每亩可得补偿金7万元,370亩土地合计2590万元;剩下的几百万元则由政府财政补贴。
如果每个社区都由政府财政掏钱补贴,财政是否有能力承担?据齐河县委书记孟令兴测算,从投入看,齐河县实现全域城镇化大约需要县财政投入资金335亿元;从收入看,齐河县通过“两区同建”新增的13万亩挖潜指标中至少40%用于经营性建设,按每亩100万元保守价格计算,可获得资金520亿元以上,完全可以支撑全域城镇化建设。
对“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德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林晓波告诉记者,德州市“两区同建”七年来,城市工商企业到乡村办加工企业1038家,投入资本180多亿元,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67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8.8%,越来越多的农民入园创业、就近就业。
少数反对“上楼”农民的利益如何保障
在“两区同建”过程中,山东既进行了成功探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少数反对“上楼”农民利益难保障。记者了解到,山东在“两区同建”过程中,一直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比如德州就明确规定“凡整村迁建的必须经95%以上的农户签字同意”。不过,即便据此操作,仍然会损害少数反对“上楼”农民的利益。
夏津县齐庄村村民齐秀亮今年60岁,家有6口人,全家年收入4万余元,2012年“上楼”前住着270多平方米的平房,还有一个院子;而现在,全家6口人挤在一套位于5楼的105平方米楼房里。
齐秀亮说,虽然早已住进楼房,但并不情愿,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是认为经济利益受损,拆了大房子,补了小房子,一家人住太拥挤;其二是今年已60多岁,爬楼梯比较费劲;其三是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在房前屋后种菜、养鸡鸭鹅。
二是部分农民购房经济压力较大。禹城市市中街道肖寺社区居民霍长海今年65岁,2014年住进了80平方米的楼房,除原有房屋价值抵扣外,还另外缴纳5万元购房款。“我种了1亩西红柿、3亩粮食,一年最多挣1万多元,除去花销剩不下多少,这5万元可是我辛辛苦苦攒起来的。”霍长海说。
杨涛说,在禹城市部分社区,农民为了住进新房平均每户要额外支付5万~10万元,“上楼”经济压力较大。
三是土地指标受限。王泽厚说,2006年以来,国土部在山东进行土地综合整理试点,累计使用增减挂钩土地指标近50万亩,平均每年不足5万亩,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加之资金占用等方面的负担,一些地方“两区同建”进度已经明显放缓。
基层盼出台针对性新措施
首先,要明确规定不愿“上楼”农民可以继续居住在现有房屋中。王泽厚、孟令兴等干部认为,“两区同建”建不建、怎么建,都应该交给群众决策,由群众说了算,不能搞政府包办、一刀切。每建一个社区应先让群众自己写申请,申请人数达到95%后启动建设,社区建好后再搬迁;对于不愿意“上楼”的5%群众,可以继续说服动员,但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允许他们居住在原有平房,以保障他们的利益。
其次,尽量减轻农民购房压力。王泽厚说,在山东,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相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对于自行缴纳房款金额较为敏感,除去净增耕地补偿资金和旧房抵押的部分房款,自行缴纳房款在5万元以下时,“上楼”积极性较高;反之则较低。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政策。王泽厚说,山东实践表明,规划建设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可节省50%以上的土地。国家应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将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社区建设节省的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并探索开展土地实物和指标的市场交易,做到公开规范地转让土地使用权。
还有部分基层干部认为,目前国家要求增减挂钩指标“不出县”,但大城市的土地价格更高,传统农区难以得到大中城市的资金支持,希望能在尊重农民意愿、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留足农村社区自身二三产业用地等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增减挂钩政策,逐步探索实行在市、省范围内的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