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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连续15年实施禁渔期制度,试点湿地生态补偿呵护候鸟天堂

绿色湿地 红线保护

2016-08-15 11:43:23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报记者 魏本貌


盛夏的鄱阳湖湿地水草丰美。

池晓虹摄

白鹭是湿地最常见的鸟类。

傅建斌摄(资料图片)  

  都昌县水上公安干警和鄱阳湖渔政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执法。

  傅建斌摄(资料图片)

  持续多日的超警戒高水位后,鄱阳湖水位如今全面退至警戒线以下,到处生机盎然。

  “今年我们多次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表明鄱阳湖鱼类资源丰富,水质环境有所改善,而且渔民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江西省鄱阳县鄱阳湖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张少军说。位于长江南岸、江西北部的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我国内陆地区首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区域之一。

  生物多样性丰富,成为我国乃至亚洲主要的候鸟越冬地和繁殖地

  丰水期面积高达4000多平方公里的鄱阳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最重要的水文调节池,也是我国亚热带季风区生物多样性的典型区域,有水生维管束植物102种、浮游生物266种、鱼类122种、豚类2种、已鉴定的贝壳87种。也因此,这里成为我国乃至亚洲主要的候鸟越冬地和繁殖地。每年鄱阳湖越冬水鸟平均保持在50万只左右,其中白鹤越冬数量稳定在全球总数量的95%以上。

  其中,水生植物是鄱阳湖湿地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沉水植物群落占鄱阳湖面积近一半,是多种水鸟和鱼类主要食物来源。前段时间的较高水位是否会对鄱阳湖的水生植物、鱼类和鸟类构成影响?江西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华告诉记者,湿地生物的适应能力很强,短时间水文条件发生一些变化,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和修复能力。目前,当地正在密切地监测生态方面的变化情况。

  “鄱阳湖是冬候鸟的天堂,也是夏候鸟的天堂。”都昌县71岁护鸟老人李春如说,夏候鸟春天繁殖幼鸟,幼鸟基本上吃小鱼虾、小螺蛳。

  在鄱阳湖湖畔进贤县二塘乡吊观村,近日发现一座大鸟巢,巢中居住着4只东方白鹳幼鸟。“东方白鹳本是南方越冬、北方繁殖的冬候鸟,发现在本地繁殖幼鸟十分罕见。东方白鹳以鱼、虾、虫等为食,军山湖优良的生态资源吸引它们在此扎营安寨。”进贤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季永平说,“当地老百姓保护意识较强,为它们提供了和谐共存的美好环境。”

  6月1日,科研人员在鄱阳县水域发现中华鲟,这是今年该县第三次发现中华鲟踪迹。目前,这只中华鲟已在鄱阳湖饶河深水水域放生。

  天鹅大雁飞到房前屋后的田里来了

  鄱阳湖周边湖区人口稠密,不少群众“靠湖吃湖”围堰堵河、酷渔滥捕、滥采乱挖等恶行,一度曾让鄱阳湖遍体鳞伤、湿地萎缩、渔业资源枯竭。“1998年、1999年特大洪水冲垮了全县近百座湖堤中的86座,特大洪涝灾害不仅让鄱阳县人刻骨铭心,深刻教训更令所有赣鄱儿女醒悟。”鄱阳县白沙洲乡党委书记陈慧斌说。

  痛定思痛,江西启动多项措施恢复鄱阳湖生态系统。

  日前,江西省划定了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将鄱阳湖湿地等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区域划入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范围。同时,今年是鄱阳湖连续15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定置网等非法渔具减少六成以上,禁渔举报中心接报数量减少100多起,特别是螺蛳非法捕捞量减少七成以上。

  鄱阳湖畔蛇山村,距县城十几公里,走在村里看不到随意放养的家禽、家畜,家家户户门前摆着红色塑料垃圾桶,每天有专人收集处理生活垃圾。

  村民生活污水如何处理?各家生活污水首先通过地下管网和沟渠汇集到污水处理池。在蛇山村污水处理池,由呈梯田状的6个土池子组成。经过六级处理后,污水已成净水,干净汇入鄱阳湖。

  “这些年,湖区百姓逐渐认识到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湿地生态,天鹅大雁都飞到房前屋后的田里来了。”鸦鹊湖乡党委书记夏义日深有感触地说。

  国家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让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两不误

  “一些人为了谋求生存发展,存在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不合理不合法的挖沙、取土、侵占、开垦湿地现象时有发生,‘人鸟争地、人鸟争食’的矛盾客观存在。”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跃认为,国家层面应加快扩大鄱阳湖生态补偿范围,为保护环境牺牲经济利益和参与支持保护鄱阳湖的群众应该得到合情合理的补偿,以缓解湿地保护利用矛盾。

  2014年起,南昌市新建区、九江市都昌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被列入首批国家湿地生态补偿试点。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受损补偿、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湿地保护和恢复等。

  南昌市新建区昌邑乡高周村位于鄱阳湖畔,全村3000余亩稻田紧邻鄱阳湖。随着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飞到稻田吃稻谷的鸟儿越来越多了。“这边要发展生产,那边又要保护候鸟,没少听村民埋怨。”党支部书记高传来曾经很无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受损、补偿谁”的原则,今年春节后,高周村近370户农民收到了每亩56元的农作物受损补偿。

  除农作物受损补偿外,该区29个自然村还实施了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现在机耕路硬化了,沟渠挖好了,可以做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两不误了。”南昌市的种粮大户夏帮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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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