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14:25:02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王宇光
改革开放40多年,农村地区的生产和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整体上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过渡。在农村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农村社会管理也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逐渐增多、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农村公共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不强,加之传统的仁爱互助、孝道礼仪不断受到金钱利益的侵蚀。这一背景下,农村养老该何去何从?本文主要就这一问题,聚焦现阶段农村主要养老方式,对山西省清徐县平泉村进行了田野调查。
一、家庭养老的基本现状
现阶段,农村养老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所谓家庭养老是指家庭成员基于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对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精神慰藉等经济与非经济方面的支持。
平泉村共有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350余名(按照户籍人口统计),其中343名老人属于家庭养老型。平泉村家庭养老现状如下:在生活照料方面,10%的老人和子女同住在一起,90%的老人独立居住。在居住条件方面,该村已基本完成“旧村平房向新村社区”搬迁工作,97%的老人居住在新村楼房,3%的老人居住在旧村平房中。绝大多数老人的医疗卫生、配暖设施、网络宽带、用水用电等条件明显改善,但由于楼房以6层板楼为主,全部未安装电梯和无障碍通道,高层老人的出行活动较为不便。在劳动能力方面,89%的老人依然具有劳动能力,主要从事蔬菜、葡萄种植和简单的手工工作,11%的老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据调研,只要具备基本的劳动能力,老人基本不会赋闲在家,而是会选择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农业和非农工作。在养老保险方面,全部老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中2%的老人由于之前的工作能够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8%的老人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子女关系方面,96%的老人对子女关系比较满意,4%的老人表示不太满意,年龄越大对子女关系的满意程度呈下降趋势。此外,由于在楼房居住加上行动不便、及非本村人员同住社区,熟人社会程度降低,老年人普遍有焦虑、沮丧和参与社会交流活动受限的感受。
二、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青壮劳动力不断外迁,叠加家庭原子化与功利主义在一些地方盛行,传统道德约束效用渐失,致使家庭越来越难以维系对老年人的充分照料。在调研中,我们既发现了上述类似问题,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经济理性冲击下的经济供养不足
老人的收入主要由养老保险、子女慰问及个人收入三部分组成。新农保为该村60岁以上老人每年提供1440元养老金,农业劳作年均收入约3000元,子女慰问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据调研,与子女同住在一起的老人,一般不再获得慰问费;独立居住的老人,子女一般会在传统佳节如春节、中秋等节日给老人约1000元左右的慰问金。通过我们与30位随机选取的老人访谈,老人普遍觉得子女对自身的经济供养是不足的,但老人也基本对此表示理解。一位老人在访谈中谈到:“子女有自己的小家庭,他们也要养家糊口,给多给少都是一点心意,我们表示理解”。总的来说,经济供养对于维持老人基本生活虽已满足,但若发生疾病、健康状况恶化,老人的经济供养就会明显不足,生活质量就会断崖式下降。
(二)公序良俗弱化下的生活照料缺位
子女在家庭养老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平泉村有一半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其中约65%在本县内、25%在本市非本县、10%在非本市工作。一方面,年轻人外出务工和老人居住空间的距离分割造成了子女在生活照料中的缺位。据调研,老年人配偶是最主要的照料者,失去配偶的老人只要有自身照料能力基本不会麻烦子女。除衣食住行外,日常看病和生病住院的是老人缺乏照料感受最强烈的地方。一些自身患有疾病的老人,虽没有明确地抱怨子女的照料不够,但交流中我们能够感受到生病老人的苦楚与无奈。另一方面,婆媳关系、兄弟关系紧张也是造成老人生活照料缺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对于他们来说,受上述因素影响,老年生活更像是“生存而非生活”,有较为明显的“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最后,传统的“家本位”思想决定了家庭资源的分配是向下倾斜,老人对自己的评价是看儿女过得好不好,而非自身的养老状态,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也放纵了子女在照料中的缺位。
(三)物质主义下的精神慰藉缺失
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该村老人普遍觉得与子女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相比,他们更关注精神层面的慰藉。精神慰藉缺失成为该村老人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老年人社交范围变小导致的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减少导致的;另一方面,老年人比年轻人更需要子女和孙辈的精神关爱。调研发现:一是子女绝大多数仅局限于通过物质供给对老人提供安慰;二是子女的精神慰藉主要以打电话、假期探望为主,深入的交流和关爱十分有限,子女对于老人内心世界的了解知之甚少;三是独居留守的老人在精神状态方面最为落寞,当我们问到其是否觉得生活没意思时,老人甚至觉得不过是“熬时间罢了”。
三、家庭养老走向何方
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平泉村养老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具有我国农村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旧村平房向新村社区”的基本特质和共同特性,通过针对性研究可以窥探我国该类型农村养老发展脉搏和变革趋势,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一)政策保障:完善家庭养老基础性规范
家庭是一个由血缘、情感、道德维系的微观公共体。一方面要细化自上而下的法律“硬约束”。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家庭成员须承担的养老责任,对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成员给与政策倾斜,减少他们因照料老人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对照顾者在养老金缴费年限上给予优惠,并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间,使其“常回家看看”。另一方面完善自下而上的道德“软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在家庭养老中的约束力,使得孝亲敬长的人成为村里面的先进人物。平泉村委会每年都举行“孝亲敬长”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和奖励,值得向其他地方进一步推广。
(二)社会帮扶:挖掘家庭养老多维资源
充分发挥社会帮扶在家庭养老中的辅助作用。一方面,鼓励优质家政服务机构在农村社区开展子女服务培训和老年人自护自理能力培训,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对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提供企业养老服务,适当引导这部分老人购买企业养老服务,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再者,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养老功能,利用农村社区在“帮扶、娱乐、就医、清洁”等方面的集聚优势提升家庭养老质量,同时鼓励社区居住的邻近老人互帮互助,缓解“半熟人社会”带来的人情冷淡问题。最后,充分利用农村乡贤这一宝贵资源,既可以利用乡贤的道德威望对村民进行道德教化,也可以集乡贤资政治、经济资源于一体,开展农村社区养老试点,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
△平泉小区一角
(三)文化传承:巩固家庭养老的传统基因
充分发挥孝亲敬长的传统文化。在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的转型中,家庭原子化虽导致传统孝道弱化,但中国人传统的养老文化历经千年依然得到传承,赢得了一代又一代的心里认同。这是因为孝亲敬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优秀文化融入了中国人的血液中。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到现阶段仍有5.6亿人左右,城乡一体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家庭养老任重道远。因此,在文化传承方面应该充分发扬“孝文化”这一传统基因,并探索新时代养老文化的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参与需求,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让千千万万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各类主体踊跃参与的背景下,农村养老事业在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过渡进程中必将顺利转型、更进一步。
作者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