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
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11-16 19:02:04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农产品加工局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要求,我部研究编制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2016年11月14日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化同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简称“产业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条件
农产品加工业连接工农、沟通城乡,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是产业融合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建设健康中国保障群众营养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产业融合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为“十三五”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一)发展基础
1.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奠定了产业融合的坚实基础。201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62145万吨,棉油糖、肉蛋奶、果蔬茶、水产品生产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十二五”年均增长10%。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建设取得新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6%和63%。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2.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了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规模水平提高,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8万家,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近20万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超过1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由1.7∶1提高到约2.2∶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创新步伐加快,初步构建起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框架,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了一批成熟适用技术。产业加速集聚,初步形成了东北地区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地区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地区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带动能力增强,建设了一大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料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
3.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构筑了产业融合的重要支撑。到2015年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入股入社、订单合同、托管联耕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与合作,融合机制不断健全,融合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大宗农产品生产供给、产前、产中及产后服务和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撑。
4.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拓展了产业融合的新领域。2015年全国有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多亿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引入,涉农电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众筹等亮点频出,农产品市场流通、物流配送等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业生产租赁业务、农商直供、产地直销、食物短链、社区支农、会员配送等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涌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暴发增长态势,2015年全国年接待人数达22亿人次,经营收入达44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10%;从业人员790万,其中农民从业人员630万,带动550万户农民受益。
(二)重要机遇
1.一系列“三农”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强调“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调结构、提品质、去库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降成本、补短板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农产品加工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培育新产业,推动产业融合营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2.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对强化产业支撑,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3.消费结构升级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我国人均GDP约8000美元,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新的重大阶段性变化,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消费需求快速扩张,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农产品消费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市场细分、市场分层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不断深化;农产品消费日益呈现功能化、多样化、便捷化的趋势,个性化、体验化、高端化日益成为农产品消费需求增长的重点;对新型流通配送、食物供给社会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服务消费不断扩大,均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4.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不断变革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以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村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农业服务产业迅速兴起。绿色制造、食品科学、材料科学加速创新应用。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重构了产业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方式,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
(三)面临挑战
1.农业产业体系不完善,产加销发展不够协调。农村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差,融合程度还比较低。农业生产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如土地、水等资源约束加剧,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压力加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信心问题日益突出。农业市场化发育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被人为地分割在城乡工农之间不同的领域、地域,导致农业成本高、效益低。
2.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滞后,带动能力不够突出。与农业生产规模不协调、不匹配,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2.2∶1,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3~4∶1。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比发达国家落后15~20年。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加工专用品种选育和原料生产滞后,农产品产地普遍缺少储藏、保鲜等加工设施,产后损耗大、品质难保障。融资难、融资贵、生产和流通成本高等外部环境制约依然突出。
3.股份合作数量较少,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农业集约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农民与企业之间订单交易普遍缺乏法律约束力,有些合同不够规范,履约率不高,双方利益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受风险防范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合作、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数量不多。
4.国际竞争不断加剧,国内产业融合不够充分。国内大宗农产品普遍缺乏国际竞争力,同类产品的国内外价格差不断扩大,进口压力不断加大,产品市场受到挤压。中美中欧农业投资协定正在加快谈判,国内企业发展粗放、产业链条短、融合度低,销售渠道和品牌效应与外资竞争面临更大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交叉融合互动发展,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激发融合活力。把创新作为引领产业融合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树立“大食物、大农业、大资源、大生态”观念,深入开展产业融合理论创新;大力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逐步推进产业融合制度创新;积极应用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现代技术,切实加大产业融合科技创新。
2.坚持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把协调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推进产业交叉融合。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区域、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生态,促进持续发展。把绿色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遵循,着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通过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环境友好,形成“资源—加工—产品—资源”模式,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产业;遵循生产生活生态并重,发展培育新业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形成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方式。
4.坚持开放合作,拓展融合空间。把开放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着力推动产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农企业参与双向开放,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搭建区域间、国际间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5.坚持利益共享,增进人民福祉。把共享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产业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服务,拓展产业功能,通过支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分享利益挂钩,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农民共享产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使农民有体面的就业,有尊严的生活,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更加稳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生产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协调、企业效益有所上升、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水平,带动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用持续增强。
——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万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左右,其中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达到88%、23%、13%、17%、38%;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达到50%,专用原料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对产业融合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拓展农业多功能取得新进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到2020年,力争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到55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9.5%左右;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40%左右;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接待游客突破33亿人次。
——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产加销衔接更加紧密,产业融合深度显著提升,产业链更加完整,价值链明显提升。产业融合主体明显增加,农村资源要素充分激活,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更加多元,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增值收益不断增加。城乡之间要素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改善,产业融合体系更加健全,培育形成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
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
农产品加工业 |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亿元) |
19.4 |
26 |
6% |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1 |
2.2∶1 |
2.4∶1 |
[0.2] |
||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
总体 |
65 |
68 |
[3] |
|
其中:粮食 |
85 |
88 |
[3] |
||
水果 |
20 |
23 |
[3] |
||
蔬菜 |
10 |
13 |
[3] |
||
肉类 |
16 |
17 |
[1] |
||
水产品 |
35 |
38 |
[3] |
||
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2(%) |
25 |
50 |
[25] |
||
新业态 |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亿元) |
4300 |
5500 |
9.5% |
|
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3(%) |
50 |
80 |
[30] |
||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
1500 |
8000 |
40% |
||
休闲农业年接待旅游人次(亿人次) |
22 |
33 |
8.4% |
||
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亿元) |
4400 |
7000 |
10% |
注:[]为五年累计增加数。
1.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以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基础计算。
2.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拥有自建基地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3.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三、主要任务
(一)做优农村第一产业,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1.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立足实际,从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不同类型区域农业生产,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渔业和林下经济,推进农渔、农林复合经营。围绕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特色农产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产加销结合的产业结构。
2.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稳步发展农业生产。在优势农产品产区,组织科研单位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筛选推广一批加工专用优良品种和技术,促进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
3.优化农业发展设施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支持农村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不断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将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
(二)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能力
1.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以粮食、果蔬、茶叶等主要及特色农产品的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品种范围及资金规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积极推动初加工设施综合利用,建设粮食烘储加工中心、果蔬茶加工中心等;推进初加工全链条水平提升,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实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有效衔接。
2.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特别是玉米深加工,去库存、促消费。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研制生产一批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传统面米、马铃薯及薯类、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加强与健康、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对接,开发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绿色节能干燥和传统食品工业化关键技术升级与集成应用,开展酶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及蛋白质工程等生物制造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成套化、大型化精深加工装备研制,逐步实现关键精深加工装备国产化。
3.努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重点开展秸秆、稻壳、米糠、麦麸、饼粕、果蔬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梯次加工和全值高值利用,建立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研制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方向,促进综合利用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调整种养业主体生产方式,使副产物更加符合循环利用要求和加工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副产物收集、处理和运输的绿色通道,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应。
(三)做活农村第三产业,拓宽产业融合发展途径
1.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社(区)、农企、农校、农军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支持开展托管服务、专项服务、连锁服务、个性化服务等多元服务。
2.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农村物流、金融、仓储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积极探索农业物联网应用主攻方向、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及推进路径,稳步开展成功经验模式在国家级、省级、县级等层面推广应用。
3.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优化布局,在大中城市周边、名胜景区周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周边、依山傍水逐草自然生态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农区,支持发展农(林、牧、渔)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园、休闲农业产业融合聚集村等。改善设施,加快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改善休闲农业基地的种养条件,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农产品加工、民俗手工艺品制作和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规范管理,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加强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创新融合机制,激发产业融合发展内生动力
1.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以及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兴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社会化服务,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打造产业融合领军型企业。鼓励一批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企业突出主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服务、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推进产业化经营,增进融合,带动产业链前延后伸,挖掘各环节潜力,创新多种业态,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领军作用。
2.发展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积极支持企业前延后伸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培育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打造产业融合先导区,推动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加快先导区内主体间的资产融合、技术融合、利益融合,整合各类资金,引导集中连片发展,推动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加工园区、仓储物流基地、休闲农业园区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互联网+”发展模式,支持各类产业融合主体借力互联网积极打造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业休闲旅游商品及服务的网上营销平台。
3.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户,探索不同区域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依据,探索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引导从事产业融合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
四、重点布局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融合发展。依托自然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专用品种生产,积极推动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培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重点加工产业,合理布局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传统食品加工业,推进冷链物流、智能物流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商业营销模式。依托各地特色农业农村资源和农业文化遗产,发展美丽休闲乡村,培育特色小镇,打造休闲农业品牌体系。依托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培育一批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融合先导区,不断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一)融合发展区域功能定位
1.粮油生产核心区。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优质原料基地及加工专用品种生产,积极推动大宗粮食作物产地初加工、传统加工技术升级与装备创制。在东北、长江中下游等稻谷主产区,黄淮海、长江中下游等小麦主产区,东北、华北等玉米主产区,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等马铃薯主产区,东北和黄淮海等大豆主产区,长江流域和北方等油菜主产区,东北农牧交错区及沿黄河花生主产区,重点开展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在东北、华北、长江中下游、大宗粮油作物生产核心区形成初加工产业带,引导生产合作组织、创新联盟发挥更大作用,建立更加专业、便捷的粮油生产仓储、物流、金融、信贷平台与服务网络,打造自然生态与传统文化结合的休闲农业发展模式。
2.经济作物生产优势区。在经济作物生产优势区,加强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升级与装备创制,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在渤海湾和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发展苹果原料基地;在长江上中游、浙闽粤和赣南湘南桂北、鄂西湘西发展柑橘原料基地;在华南与西南热区、长江流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北部高纬度、黄淮海与环渤海等地发展蔬菜原料基地;在长江流域、东南沿海、西南地区发展绿茶、乌龙茶等茶专用原料基地,在华南、西南热区发展热带水果原料基地。在东南沿海、环渤海等地以及西部地区分别建设速冻果蔬、果蔬浆及果蔬干制等初加工产业带;在热带、亚热带、东北地区建设果蔬制汁制罐及副产物高值化加工产业带;在河北、山西、山东、福建、浙江、广东、广西、江苏、新疆等地建设果蔬干制及营养健康食品加工产业带;在中原、西北、贵州及江浙闽地区等建设茶饮料及速溶茶加工产业带。在新疆、长江及黄河流域等棉花主产区和广西、云南等糖料主产区,发展优质原料基地及加工产业带。推动果蔬茶原料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及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农产品生产+精深加工+休闲旅游”的融合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农业。
3.养殖产品优势区。在养殖产品优势区,进一步加强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产地初加工和高值化综合利用,物流体系和信息网络共享平台。稳步推进养殖标准化和适度规模养殖,在东北、中部、西南的生猪主产区,在中原、东北、西北、西南的肉牛主产区,在中原、中东部、西北、西南的肉羊主产区,在东北、内蒙古、华北、西北、南方和大城市郊区奶业主产区,在华北、长江中下游、华南、西南、东北等肉禽优势产区,在华东、华北、华中、华南、西南禽蛋主产区,分别建设肉、奶、蛋制品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在沿海地区积极保护滩涂生态环境,鼓励发展生态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开展海洋牧场建设,拓展外海养殖空间,打造生态“海上粮仓”,提供优质海产品食材。在内陆地区稳定宜养区域养殖规模,充分利用稻田、低洼地和盐碱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建设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在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建设优质水产品加工产业带。推动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与先进装备研发与推广,建立市场导向、资源聚集的加工产业集群。在原料主产区建立初加工和高值化综合利用产业带。
4.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长江经济带等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发展区建立主食加工、方便食品加工、休闲食品加工产业带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产业带,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园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带。结合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农业资源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创新农业文化、农耕(渔事)体验、教育科普、生态观光、人文创意、饮食文化、生活服务、餐饮服务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鼓励建设中央主食厨房、休闲农园、农产品及加工品的仓储物流设施及配送体系、网上营销等设施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5.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探索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生态涵养地区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加快农村贫困劳动力向加工业、休闲农业及服务业的转移。以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龙头,立足当地资源,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保鲜、销售及休闲、服务等融合经营,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适当集中布局,培育重点产品,以县为单元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以村(乡)为基础培植特色拳头产品,实现就地脱贫,提高扶贫实效。
(二)融合发展重点产业结构
1.粮棉油糖加工业。依托我国粮棉油糖资源与产业优势,着力建设优质粮棉油糖原料基地,大力培育推广粮油加工专用品种;健全粮棉油糖加工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动粮棉油糖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传统食品工业化,提升粮棉油糖加工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的水平与能力;适应市场消费需求,丰富粮棉油糖加工产品种类,改善供给产品结构与质量;建立粮油加工产品信息平台、交易市场,发展新型商业营销模式;推行低温储粮、散粮流通的粮食贮运模式,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智能仓储、智能物流。
2.果蔬茶加工业。依托我国原料资源优势和气候特点,加强不同地区果蔬茶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提升果蔬茶加工冷链技术及设施装备水平。积极发展果蔬鲜榨汁、浓缩果浆和新型罐头加工;发展节能提质果蔬干制、速冻果蔬、鲜切果蔬、食用菌等加工和果酒酿造、果蔬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调整茶叶加工产品结构,加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开发茶饮料、功能性茶产品,加强茶资源高效利用。
3.畜禽加工业。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提高主要畜产品自给水平和产品质量。大力推进畜禽屠宰工艺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减损降耗、分等分级,中式肉制品加工技术革新与工业化装备研制与推广,着重开展骨、血、脏器和皮毛羽等畜禽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发展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特色乳制品和功能性产品;重点推广洁蛋加工技术,开发专用蛋液、蛋粉等系列产品。结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完善仓储(冷链)物流建设,提高产品可追溯性,保障食品安全。
4.水产品加工业。培育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优质化、信息化水产品产业链。开展传统水产品加工产业的升级改造;开发标准配方预制食品、预包装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等现代水产食品,提高淡、海水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效利用产品的比例;实现水产品加工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5.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促进休闲农业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依托农业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整合优化、重点打造点线面结合的休闲农业品牌体系。
(三)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
1.农产品加工园区。结合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布局规划,对农产品加工业整体以及加工园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引导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坚持集聚发展和融合互动,打造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和营销网络“三位一体”、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资产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实现园区内部产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最终实现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延伸、产业范围扩大、产业功能拓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为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2.产业融合先导区。以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都市现代农业样板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为载体,推动产业融合试点示范。组织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在粮食主产区、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老少边穷地区、加工业优势区,优先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在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和体系化物流配送及市场营销网络等开展产业融合先行先试,促进各有关产业和环节交叉融合、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促进城(镇)区、加工园区、原料产区互动发展,吸引人口聚集和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休闲农业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设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设施。通过培育示范,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不断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
五、重大工程
认真组织实施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产业融合试点示范等重大工程,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组织实施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后环节提供优质农产品。重点开展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等建设。工程内容详见专栏1。
专栏1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1.培育专用品种,发展原料基地。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新品种。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建设一批专用原料基地。 2.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场)建设,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为农产品加工、流通提供质量安全的原料来源。 |
(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交叉融合发展。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线,推动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生产方式、消费方式、资源环境和集约发展,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组织管理等体系,在初加工、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副产物综合利用、主食加工、质量品牌提升、加工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工程内容详见专栏2。
专栏2: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引导各地在农产品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促进当地农产品减损提质、农民就业增收、农产品市场稳定供应、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进一步扩大补助资金规模和实施区域,新增果蔬贮藏能力80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260万吨,实现“减损增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品质提升”的目标。 2.主食加工业能力建设。以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加工转化、满足城乡居民食物消费升级的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加快发展主食加工业,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保鲜及食品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一体化经营,在农产品产地和大中城市郊区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强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和主食加工产业集聚区,实现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大中城市郊区,发展1000个为城乡居民生活配套的中央厨房;在县级区域,发展2000个为县域居民生活配套的传统面米等谷物类主食加工生产线;在优势农产品产地,发展300个预制菜肴加工项目。 3.质量品牌提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先进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提升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逐步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全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大力提升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原始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大力提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 4.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面向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以解决粮油、果蔬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后损失严重、综合利用率低、水耗能耗高、自动化程度低、风味与营养成份损失严重等技术难题为重点,有效整合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资源,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及具有较强研究基础的科研机构,通过中央投资为主的方式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孵化形成一批“集成度高、系统化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成套技术装备,提升农产品加工集成创新与熟化应用的科研能力,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到2020年,力争建成40个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5.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以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县、试点园区、试点企业为重点,以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为杠杆,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和促进副产物的产地资源化利用。着力开展秸秆、粮油薯、果蔬、畜禽、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全值利用和梯次利用,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综合利用成熟技术设备,通过工程、设备和工艺的组装物化,对秸秆微生物腐化有机肥及过腹还田、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进行综合利用试点推广,完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等。 |
(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拓展农业多功能。以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为目标,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强化规划引导,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宣传推介,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重点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培育特色品牌,推进基础设施、接待配套设施、展示场所等建设改造,让广大城乡居民养眼养胃养肺养心养脑,为其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促进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工程内容详见专栏3。
专栏3: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1.推动休闲农业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改造。引导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在城市周边、景区周边、沿海沿江、传统特色农区、扶贫攻坚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和休闲农业园。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 2.加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培育。重点打造“3+1+X”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3”是,在面上,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着力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集聚区;在点上,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在全国打造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在线上,重点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1”是,着力培育好农业文化遗产品牌,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X”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星级户、精品线路、农业主题公园等形式多样的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地方品牌。 3.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按照“中央支持、地方配套、农民参与”的思路,以保护、修复为核心,以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遗产资源普查与评估、动态监测、核心区保护设施建设和基础条件改善、传统农业优良技术的挖掘保护、宣传推介、品牌培育和遗产地自我发展能力提升等工作,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长久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构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传承机制。 |
(四)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组织实施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培育融合发展载体、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完善融合发展机制为主要任务,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支持、营造氛围等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产业融合示范点和先导区建设,加快形成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工程内容详见专栏4。
专栏4: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1.推动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物流企业、农产品电商平台、专业协会等积极开展种养加结合型、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型、休闲农业带动型、“互联网+”支撑型、产业园区整合型等多种产业融合模式的试点示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合理分享初级产品进入加工销售领域后的增值利润。“十三五”期间,总结推广一批产业融合典型模式,推动形成一批产业融合新型业态,选择适合融合、有基础、有优势、成规模的重点产业和区域进行试点示范。 2.实施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工程实施,建设100个示范县、1000个示范乡、10000个示范村,实现各类规模种养区、加工区、物流区、流通区无缝对接融合,农业综合效益明显高于一般地区。 3.创建产业融合先导区。结合实施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工程和新型城镇化,依托农产品加工业园区、休闲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平台,示范创建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鼓励和支持产业融合先导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宅基地入股等试点,改革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探索产业融合政策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产业融合先导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鼓励和支持产业融合先导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网络营销、在线租赁托管、食品短链、社区支农、电子商务、体验经济等多种新型业态。 4.支持优势特色产区和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发展。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产业基金等方式,以能够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为扶持对象,重点支持鼓励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民股份合作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休闲农业公共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企业建设配送体系等。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突破口,给予高度重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理顺部门分工,密切协作配合,转变工作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健康发展。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设立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产品直销和农家乐,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资金规模和专项投资产业基金规模。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的资金规模,拓展支持内容和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鼓励地方将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列入绿色通道。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涉农项目,要将产业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内容,给予支持。加大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尽快统一农产品加工进销项增值税税率,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高征低扣问题。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后流通、加工配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用地,出台专门政策,解决用地难问题。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办法,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注意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发展,探索加大长期资金投入。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构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降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对农业生产和产后加工、流通环节的影响。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技术创新或产业联盟,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经济、技术等要素的深度融合,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协调发展。深化农产品加工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合力。
(四)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开展协同攻关,研发推广农产品加工共性关键技术。搭建农产品加工对接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专用原料、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市场营销、融资贷款、参股并购等配套服务。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农民创业创新园,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为农民创业提供场地、技术支持和学习实践基地,开展创业展示、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活动。搭建行业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专家队伍,完善数据库,加强信息发布,指导行业和企业发展。依托各类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和农业高等教育、农民职业教育、人才培训工程等平台,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人才培养,建设一支熟悉行业情况、充满农业情怀、具备现代市场管理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
加大对农民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实施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产品加工业与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积极落实和创新政策,确保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的落实,促进强农惠农富农及“三农”金融支持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向返乡创业创新群体重点倾斜;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认定一批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实习和实训服务的见习基地,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敢闯敢干、勤于耕耘、敢为人先的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六)营造产业融合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产业融合发展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分工落实方案,强化责任考核,开展动态监测,加大督促检查,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深入贯彻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本规划主要内容,宣传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提高对产业融合发展的认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