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政策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

2015-09-25 13:37:45       来源: 农产品市场周刊    作者:崔建玲

       专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

  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讲到,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明确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之一。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讲到,农业部将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产管并举,力求做到“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重点推进“四化”和“两治”。日前,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情况,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

  记者:在公众的食品消费中,农产品的占比很大,我国现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到底怎样?消费者能放心食用吗?

  马爱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是看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这些年,我们实施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目前已制定发布农产品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5724项,建立起了一套与国际对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少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欧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还要严格。今年上半年,全国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2%、99.4%和94.8%,最近三年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绝大多数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处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消费安全是有保障的。

  二是看发展趋势,质量安全形势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质量安全这项工作真正做出顶层设计并系统地抓起始于2001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国家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各级农业部门持续不断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无到有、监管能力由弱渐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据卫生部门统计,2001年因农药残留、“瘦肉精”等污染导致的食物急性中毒事件611起,19781人中毒;到2014年,相应的食物中毒事件只有14起,可以说是大幅度下降,特别是群体性和系统性的急性中毒得到了基本遏制。另外,2001年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在60%左右,近三年全国例行监测合格率已保持在96%以上,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相对于我国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来说,实现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

  三是看能不能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当说是世界性难题,发达国家也未能避免,关键是不能出现系统性问题。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门从2009年起连续多年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17万起、违法违规案件6.8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43亿元。一些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生鲜乳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生猪“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私屠滥宰“黑窝点”和生产经营链条基本被打掉,高毒农药得到了有效控制。

  在现实中,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评价和农业部门的例行监测数据有一些出入,这需要深入分析和理性看待。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已经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对质量安全的关注度大为提高,是“零容忍”,任何一点问题都可能引发担忧,这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在互联网时代,一个点上的问题会迅速放大,一则不实信息会引发过度反应,个别问题就成了整体性、普遍性问题,使人们的认知与事实产生偏差,这是要避免的。第三,政府信息的公开和科学解读十分重要,需要通过积极宣传,引导人们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理念和意识,这是需要加强的。我们相信,只要生产规范了,监管工作到位了,公众质量安全知识普及了,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就会提升,消费信心就会增强。

  记者:标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目前老百姓很担心市场上的农产品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请问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情况到了什么程度?

  马爱国:首先对农兽药残留问题,需要澄清一个概念,农产品中存在农药兽药残留是一种正常现象。农作物和畜禽都可能生病长虫,需要使用农药兽药并形成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只要在标准限量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农产品及食品中的3650项残留限量标准和413项配套检验方法,以及94种兽药在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的1548个残留限量标准和519项检测方法。另外,对50种农药和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用规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已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大宗食用农产品,基本上可以满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贸易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农兽药标准制修订力度,争取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全面实现农兽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兽药品种和相应的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执法的重要技术支撑,我国农产品质检机构和检测能力已到什么程度?国家对这些技术机构出具的数据或检测报告有规定吗?

  马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执法的前置条件,检验检测机构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近年来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建设了部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113个、地市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330个、县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站2238个。全国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已建成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有3332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达到3.5万人。目前,全国一盘棋的部—省—市—县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初步建立,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基本配备到位。

  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和硬件投入的同时,检测能力建设问题也是我们抓的一个重点。近些年,我们通过开展检测技术专项培训、能力验证和大比武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但客观上讲,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任务繁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还存在着投入不足、人才短缺、技术支撑能力不强、布局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且越到基层越突出,需要加大力气进行解决。我们将继续加强检测体系能力建设,强化运行保障,尽快使已经建立起来的质检机构都能够发挥作用。

  关于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数据或检测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计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因此,只有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考核的技术机构,方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现伪造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不实等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考核工作,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的管理,确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公正、合法。

  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的关键环节在基层,特别是在县乡层级。据了解,农业部正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请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上都有哪些方面考虑?目前情况如何?

  马爱国: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农业部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菜篮子”大县为重点,坚持“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模式,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创建内容上,主要围绕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创新等八个方面开展,突出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和社会共治。在创建方式上,按照国家定标准、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的方式确定。在考核评价上,由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部分组成,整体设定比较严格,特别是把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让数据说话、让群众说了算。在监督管理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出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出现严重问题的淘汰出局。在进度安排上,坚持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初期设置两年试点期,并认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目前,创建活动已取得一定进展。一是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们起草了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于2014年11月报请国务院食安委领导同志审定同意,并在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部署启动。二是组织开展创建。各省级农业部门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创建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物质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明显加大了力度,在经营主体管理、质量监测、执法办案、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部分省份还开展了省级创建活动。三是严格开展考核评价。各省级农业部门按照《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考核评价,首批遴选的103个县、4个市的总分值均在90分以上,而且关键项均符合要求,符合考评要求。四是公开征询社会意见。5月中旬,农业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将创建试点单位名单及简介在《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五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6月30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建试点单位名单,并于7月31日以农业部文件形式公布。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农业部同步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建立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整改的五种情形和撤销称号的七种情形,确保质量安全县叫得响、过得硬。

  下一步,农业部将跟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联合召开现场会。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适时召开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两个创建活动现场会,加强各地间学习交流,部署下一步工作,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二是做好试点创建。推动创建试点单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的探索和创新,总结形成典型的监管模式,强化引领带动,加大推广力度。同时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好基础。三是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把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鼓励、支持和引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中,创建一大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记者: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未来一段时间,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上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马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农业部门将继续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产”的方面,重点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过程可控制;在“管”的方面,重点是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力争到“十三五”末,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加快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包括农兽药残留在内的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1000项,力争2020年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同步。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力争5年内全国“菜篮子”主产县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二是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再禁用一批高毒农药,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大力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在污染较重地区因地制宜推动改种非食用农作物。

  三是落实生产者责任,推进规模化生产。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率先在农业(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推行生产档案记录台账制度,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农产品生产者纳入安全生产轨道。

  四是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品牌化生产。以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推广“耳标”和“二维码”,力争5年内大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可追溯。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与食药部门无缝对接,共同形成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全程监管链条。深化突出问题整治,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行为。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

  六是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大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探索构建有效管用、因地制宜的监管模式。今年先在100个左右的“菜篮子”大县开展试点,逐年扩大范围。着手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鼓励社会监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解读。

  ​

加载中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cw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