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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说,一二三产业融合,一定扶持这些人!

2016-10-26 14:47:08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了一年,农业部最近做了个总结,发现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所以,眼看到年底,农业部最近又发布了《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显然是要让一二三产业融合更进一步啦。

  要推动,必然有政策倾向,有鼓励措施。那么,这里面有哪些机遇呢?哪些人最容易受益呢?小编为您梳理一二。

  重点扶持的人群都有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农业加工企业等。扶持政策

  在财政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将财政现有资金、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认真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在税收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等。

  在用地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在金融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等。

  在基本建设政策上,要积极争取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在用电政策上,要积极争取落实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等。

  怎么干才能得到国家支持?

  上面说到,国家要给出好多扶持政策。那么,咱怎么干才能获得支持呢?

  《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特别是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

  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

  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支持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等。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企业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支持贫困地区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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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