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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主题示范行动方案

2016-06-15 15:01:11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拟在部分示范区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主题示范行动,特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以统筹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为手段,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进一步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促进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下一步深化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经验和模式。

  二、行动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建立示范区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的有效模式,促进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力争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 60% 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为统领,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乱、力度加大、优势互补、共计其功”的要求,以规划引导和带动各类支农资金投入,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二)着力突破主导产业发展瓶颈制约。围绕产业链或重点项目,引导用途相近、支持方向不同的相关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探索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模式。在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下,进一步提升县级财政支农统筹能力,支持和鼓励县级不断创新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方式,集中力量办大事。

  四、支持项目

  纳入统筹使用的资金原则上采用项目管理方式,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PPP、金融支持等模式实施,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禁止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禁止在竞争性领域安排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试点县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要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经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审定后,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并于年底前将试点总结报送农业部、财政部。

  (二)加强指导服务。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尊重试点县自主权,不干涉试点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必要时做好与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有利于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时,要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支持力度,确保总量有增、力度不减。

  (三)严格资金监管。各省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试点工作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从方案制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资金监管、实施效果等方面,加强对试点县的工作考核,并建立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强化对试点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及时纠正并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注重总结宣传。试点县要及时总结各地在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条件成熟的要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我部年底前将评选出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主题示范“十佳”示范区,并形成典型案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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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