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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条例》明确鼓励多方投入形成建设合力

2016-04-30 20:40:30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张雪

  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不够、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王爱国在今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农田水利条例》,将对推动多部门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形成项目和资金合力,产生较好效果。

  “由于投入渠道过多,规划约束力不够,各部门建设标准不统一,管护落实不到位,农田水利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整合不够、合力不够的问题。”王爱国说,《农田水利条例》对这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一是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条例》把政府主导作为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地位,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管理、监督及参与相关工作的职责。

  二是强调了规划的统筹作用。《条例》强调经过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行为必须遵循的基础依据,同时也强调了各类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问题,进一步维护了农田水利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是强化了部门协调联动。《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安排的与农田水利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避免重复投入、资金分散。“这3个方面为发挥各渠道投入资金,共同兴办农田水利提供了法治保障。”王爱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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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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