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15:40:08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村工作通讯》评论员
如果说“三农”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靶心,那么农民就是“三农”工作的靶心,“农民增收”就是靶心最中间的那个圆点。农历春节刚过,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在万众期盼中如约而至。这是自2004年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4个年头关注 “三农”。文件明确提出要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
农民增收不是新话题,应该说是个老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取消农业税,给予农业补贴,让农民直接拿到“真金白银”,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后顾之忧。仅“十二五”期间,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919元增加到11422元,年均增长9.6%。近一个时期,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农产品国际贸易条件不利,国内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大,多数农产品价格走低,受国际国内因素综合影响,农民收入来源两大支柱——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困难。种种情况表明,未来一个时期,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需要切实转变原有观念、跳出惯性思维,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要着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像当年抓乡镇企业一样抓新产业新业态,使其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新的动力源,在农村来一次新的“异军突起”,让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天地、农业成为令人向往的产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注重抓手、平台和载体建设,主要在“三园、三区、一体”上下足功夫。当前要特别注重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农民就业增收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同时,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和乡村工匠,为乡村建设发展注入新动能。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要全力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三块地”,是农民的一笔大资产。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这部分沉睡的资产盘活,变资产为资本,变资产为财产,挖掘促进农民增收的巨大潜能。不断扩大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要继续保持国家的投入支持力度不减。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强调总量适度增加的同时,对存量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处在合理水平,避免“谷贱伤农”。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等。
转移性收入稳中有升,经营性收入确保不减,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有所突破,让农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那么,农民增收就是“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让我们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