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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资源 协同发力 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2017-01-04 12:58:21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唐珂

  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自2014年农业部组织北京、辽宁等10个省(市)、22个县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农民得实惠、企业有钱赚、政府得民心的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路径。2016年11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同期召开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推进视频会,标志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由试点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全国行政村全覆盖。下一步,要抓紧集聚社会各方资源,加快探索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取得显著成效。

  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2017年,农业部将按照竞争性申报的原则,先期选择5个左右的省份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同时在其他省份分批分步推进。申报的省份需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具备较好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业信息化基础条件,省级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区建设方案,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要明确建设运营主体,采用“民建公补、公管民营”的方式,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标准,重点建设好益农信息社,确保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运营可持续,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在资金方面,农业部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先建后补、奖补结合”方式支持。区别公益服务与商业经营,政府原则上只支持公益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专项基金参与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暂未列入整省推进示范的省份,应继续做好试点,也可参照农业部整省推进的思路和要求予以推进。

  强化村级农业信息服务基础建设

  省级农业部门应统筹做好益农信息社建设和运营工作,细化要求和评价指标。鼓励省级农业部门与银行、保险、通信、电商等企业合作建设益农信息社,各省制定好益农信息社运营标准,企业作为主体负责运营。益农信息社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如村委会、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村商超、农资门店及服务代办点等开展建设和改造,避免重复建设。益农信息社建设要按照“六有”标准,做到“四类”服务全覆盖,其中公益服务是“四类”服务的核心。各省在布局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的同时,应统筹安排县级和必要的乡镇级中心社的建设。中心社除承担益农信息社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应承担本辖区内益农信息社管理和指导、资源集聚共享、物流集散等工作。各省要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按照农业部要求统一设计制作门头门牌、统一编号。

  省级农业部门应统筹做好村级信息员的选聘和上岗工作,按照“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原则组织制定遴选、上岗、管理和考评标准。村级信息员原则上应为本村村民,各省应优先从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及有志于从事信息服务的农村青年中选聘信息员。村级信息员必须要经过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各省要利用好现有的农村服务平台人员,实现人员共享。各省应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以及12316服务体系、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和APP的作用,将电话、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手段与网络课堂、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村级信息员培训。农业部将会同省级农业部门选择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地区,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区域培训中心。各省应引导支持运营商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益农信息社和村级信息员要在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登记注册、开展服务并纳入统一管理。各省可探索创新信息采集方式,依托益农信息社,通过村级信息员开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的采集、监测,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服务。

  健全公益与商业相结合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在运营商选择上,省级农业部门应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省级农业部门选定运营商后要报农业部和省纪委备案。运营商应熟悉农业农村特点,有长期从事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业农村大数据等方面业务经验的企业优先。鼓励各省广泛调动农村现有电商、银行、保险、通信等企业积极性。运营商不是终身制,每年省级农业部门要对运营商进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又不能及时整改的进行更换。

  农业部和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整合公益性服务资源,改造升级12316农业公益服务体系,实现公益性服务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优先将农业生产经营、政策法规、市场行情、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土地流转、农村“三资”管理、农民教育培训、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气象、灾情预警、惠农补贴查询、村务公开等方面的服务资源接入。在此基础上,探索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务工信息、义务教育、救灾救济、调解纠纷、证照办理、落户、低保、行政审批、慈善捐助、紧急救援等服务资源整合接入。运营商负责整合本省便民和经营性服务资源,加强与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合作,将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水电气和通信缴费及清单打印、邮政、信贷、小额提现、商业保险、车船票和机票预订、医疗挂号、旅游推介、快递收发、招聘应聘等服务资源接入。以省为单位,各省统一制定益农信息社基本服务目录并向农民告知。

  上线运行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农业部负责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和家庭版、村社版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的研发上线、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所有的益农信息社、村级信息员、省级和县级农业部门、运营商、服务商都要接入。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上线后,各省现有平台的相应内容和服务将嵌入国家平台,统一提供服务。

  完善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不断健全部管理协调、省统筹资源、县运营维护、村户为服务主体的工作机制。在农业部已经成立工作推进组的基础上,各省应推动将信息进村入户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农业、发改、财政、工信、商务、气象、扶贫等部门和通信、银行、保险、邮政、供销等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资金资源,督促工作落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农业部将定期对各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和绩效考核。

  农业部将研究制定建设运营、资源共建共享、风险防控、延伸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各省要在此指导下,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针对防范可能出现的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各省要分门别类地研究制定或细化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各省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激励约束,严格责任落实,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单独进行绩效考核,确保监管有效、风险可控。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信息化就没有全国的信息化。信息进村入户作为打通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工程,承载着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愿景梦想。要按照创新的理念和实干的精神,集聚资源,协同发力,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农民、建设农村、服务农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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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