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15:59:5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中国农村杂志社副总编 辛燕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在中央全会的层面上首次专门讨论了依法治国,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促进农业顺利转型升级,实现“四化”同步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基固本、加力助跑,迫切需要领导干部以发展新理念为统领,转变思维方式,弘扬法治精神,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一、充分认识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
首先,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以良好的规则来保证负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人都必须尽职尽责,失职违法要问责、受追究,从而使他不敢懈怠,更不能违法乱来。规则性思维的基本要义可以概括为“先立规矩后办事,立好规矩再办事”。一是先立规矩后办事。重点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在法和政策的关系上,以法为重。在没有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不明时,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不能依靠会议决定、批示、指示办事,不能动辄特事特办。在立法和改革的关系上,立法先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立好规矩再办事。主要突出规矩的质量。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公开、明确、稳定、可预期、无内在矛盾、可遵循。近年来,农业法治建设已取得长足发展,农业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逐步健全,农业系统已基本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用权合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其次,法治思维是合法性思维。法治意味着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接受、服从法律的统治。对于公权力而言,法定职责必须为,否则构成不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否则构成乱作为。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合法性思维,凡事都应事先问一下“这合法吗?”或者“这有法律依据吗?”与之不同的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老百姓只需问“这违法吗?”
第三,法治思维是程序性思维。公权力的取得和行使都需遵守一定的程序。《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就是在强调程序的重要性。而在实践中常常固守的“只要结果,不重视程序”的观念需要改变。领导干部要重视程序,尤其是要尊重他人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避免要求或变相要求他人“违章作业”。走程序不等于“走形式”、“走过场”,应当坚持程序的正当性,即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及时终结和公开。
第四,法治思维是权责性思维。权力是应当履行的职责,权力与责任总是相伴的,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担负多重的责任,即所谓的权责相随,权责相当。邓小平同志曾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决定》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的规定,就是在落实权责一致原则。四中全会提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
二、深刻领会农业宣传法治保障的必要性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业农村发展起点之高、挑战之大、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韩长赋部长在今年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将其概括为“六期同至”。为开好局、起好步,农业宣传要按照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工作规律,深入宣传五大发展理念,加强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发挥“重锤响鼓”的作用,向世界讲好中国三农故事、传播中国声音。要实现农业宣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法治保障必不可少。
一是传统媒体的独特性需要法治保障。农业期刊是三农宣传工作的生力军,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工作通讯》从1956年毛泽东同志题写刊名至今已走过60年风雨历程,是党在三农领域的重要喉舌,为农业农村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新常态下,随着报刊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传统媒体也正历经挑战转型、融合发展之策。三农宣传“国家队”的优势位置和权威性怎样稳固?如何创新发展,聚焦短板发力,重塑主流媒体形象等,这都需要一整套规范、刚性的法律法规来支撑。
二是传统媒体发行模式转型需要法治保障。原来靠行政摊派式的订阅渠道逐渐减弱,市场化的订阅渠道从体制、机制上都不健全,从上到下没有专业部门、专业团队和人员从事专业发行,只能在夹缝中找生存,这种尴尬的局面如何改观?改革、创新、树品牌,加大培育刊物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是良好的选择和出路,但这需要在制度和法治层面出台激励保障措施,使这些老牌媒体得以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三是传统媒体有效读者群建立需要法治保障。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农业信息化及“互联网+”的快速推进,数字化电子化阅读越来越普及,农业系统各级干部及村民传统的阅读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已发生很大变化,致使农业期刊几十年的忠实读者群发生分离,且呈断崖式下降趋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在客观面对事物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在思考应对办法。答案是初步的,这就是传统媒体只有适应变化需求,加快转化,利用专业团队,发挥优质资源,打造高质量新闻产品,才能适应多元化的读者需求,但这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来营造和激励崇尚传统阅读的社会氛围。
三、努力践行农业宣传法治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宣传部长会议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工作规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三农”宣传工作,提高农业宣传能力,挖掘农村基层鲜活生动的创新实践,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理念、坚持法治精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宪法法律至上意识,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绷紧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这根弦。增强权力法定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善于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二是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农业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要强化看齐意识,坚持做到讲政治、心中有党,强宗旨、心中有民,敢担当、心中有责,存敬畏、心中有戒。
三是恪守三农舆论职责。坚持新闻党性原则,坚守“三农”本色和特色,做“三农”信息的有效传播者,做“三农”舆论的正确引导者;当好农村历史变迁的忠实记录者,更要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把好导向关、质量关,更好地宣传党的政策,反映农民心声,讲出“三农”好故事,凝聚“三农”正能量,写出更多鲜明生动、思想深刻、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新闻作品。
四是强化农业法治宣传。发挥农业期刊的宣传阵地作用,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将宪法法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程序以及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及时掌握涉农法规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多渠道增加农民的合法收入。
当前,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以法治思维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优化决策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是必然选择。这正如当代美国最具世界影响力法学家之一的伯尔曼先生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